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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璟辰认真地想了一下,其实冯哲的要求并不难,如果只是这样,很多餐厅都可以。但重点是地点一定要相对安全。
助理将随身携带的本子拿出来交给苏璟辰,苏璟辰写了几家不会太难找,人流又比较适中的地方,“这几家都还不错,本地菜做得也地道。不过冯总过去的话还是带几个保镖比较好,毕竟是在外面。”
“嗯,我知道。”拿过苏璟辰写好的地址看了一眼,冯哲将本子递给身后的助理,接着道:“如果苏助理今晚有时间,不知道可不可以带我去试试。”
冯哲说话时用了“带”,而不是“陪”,这样的用词很好地拉近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也不会让他与苏璟辰之间产生一种身份上的层次感。
“抱歉,我今天还有事。”苏璟辰礼貌地拒绝道。
“是要和韩总应酬?”
“不是,是私事。”韩墨凛这段时间不止没让他加班,连平时的应酬都没有再带他出席,而是由叶洺代替了他的位置。
“那就不耽误你了。”冯哲也没有再追问,只是礼貌地点了下头,“我先走了,你也上去吧。”
“好,冯总慢走。”
目送冯哲上车离开,苏璟辰转身上楼。说实话,他对冯哲的印象不错,对方很有礼貌,说话做事的分寸也拿捏的恰到好处。不会像韩墨凛那样面无表情,也不会给人感觉过于强势。
但有时候人过于完美,反而会给了解竖起一层屏障,让人看不透对方到底在想什么。
晚上回到家吃过饭,苏璟辰像往常一样带着洛克出门散步。天气变暖后,小区里饭后散步的人也慢慢多起来。品相上乘又很会卖乖的洛克很快在小区里混了个眼熟,谁看到它都会想过来摸一把。
被苏璟辰牵着,小东西还算乖。不过似乎眼光也很挑剔。如果是女孩子来摸它,它就会靠过去蹭一下,让女生喜欢得不得了;如果是男人来摸,它就很不给面子地往苏璟辰腿上扑,或者快步拉着苏璟辰跑开;如果是小孩子来摸它,它就会乖乖的让人摸,只要不抓它的毛,它就不会跑。这样聪明的小家伙,让小区里散步地住户都很喜欢,也给苏璟辰带来了许多乐趣。
也许是因为曾经走丢过的原因,洛克不管谁来逗它,都不会离开苏璟辰超过两米的范围。要是坐在远处的人向它招手,它也不会理会,除非苏璟辰带它过去。
小区里养狗的住户并不少,一路散步下来,也能遇见几只。不过不管那些狗如何,洛克都不会主动跑过去招惹人家。对于凑过来的大型犬,它最多就是嗅嗅对方,然后和苏璟辰一起走开。如果是小狗,它基本是视而不见的,要是小狗继续跑过来冲着它狂叫,洛克就会一巴掌拍过去,把小狗打开,继续往前走。最后还是得苏璟辰跟小狗的主人道歉。这样一阵子下来,小区里就没有小狗敢在靠近它,洛克每天就像审视地盘一样地在小区里走上两圈。只不过它的审视往往带着野性的疯跑而已。
在小花园广场里陪洛克玩儿飞盘,洛克兴奋地追着飞盘跑来跑去。这时,苏璟辰放在牛仔裤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一下。将洛咬回来的飞盘再次丢出去,苏璟辰拿出手机,上面显示着冯哲发来的短信。
——刚从你推荐的餐厅出来,味道非常不错,谢谢。希望下次邀请你一起吃饭,你不会拒绝。
苏璟辰扬起嘴角,将手机放回口袋里,并没有太过在意,继续和玩儿去了。
周五晚上,苏璟辰接到秘书的电话,说因为工作疏忽,有一份周六上午要用的文件忘记让韩墨凛签字了。她原本想冒着被开除的危险将功补过地去韩总家要签名,但奈何根本不知道韩总家住哪儿。所以只能打电话给苏璟辰。
苏璟辰作为这些秘书的上司,自然也要对这件事负责。工作太多的时候,疏漏也是难免的,但好在还有机会补救。开车去了公司,苏璟辰将要签的文件拿回家,等待明天早上找韩墨凛签完字直接送去公司。
次日,原本还打算多睡一会儿的苏璟辰起了个大早,喝了杯水后,直接开车去了韩家,准备等韩墨凛签完文件,他再去吃早餐。
通往韩家的路他很熟悉,熟到用多长时间可以到达都知道。他刚做韩墨凛助理的时候,每天还要跟着车到韩家接人,自从他搬出方家,就慢慢取消了每日的这个行程,直接开车去公司就好,对他来说倒也方便。
由于之前去过韩家很多次,加上他助理的身份,韩家的保镖和佣人都认识他,进门也不需要太麻烦。
“苏少爷,你可有一阵没来家里了。”老管家笑着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