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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必把古代的贵族君子想像得那么可恶,那么腐败,那么淫荡。没有他们创造的文化,就没有我们今天灿烂的文明;没有他们耕深载厚的求索,就没有我们今天立于人世的安逸。现代人没有必要背着别人的观念这只锅去唱人生。
同样,周公不是那么道貌岸然,孔子也不是那么男盗女娼,毛公也不是那么故作深沉。我们不必把历史抛弃得远远的,也不必把古人都踩在脚下。在我看来,历史是人类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正好比我们现在的正常人,不会把自己的裸体摆在大街上展览一样,我们的古人也不可能把一首首淫荡诗拿来作歌唱。
做个怨妇容易,做个像《终风》里面的女子却很难。
《终风》中的女子,自《毛诗序》以来到朱熹都认为仍旧是那个庄姜。《毛诗序》说,“《终风》,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暴,见侮慢而不能正也”。这是说庄姜受到了庄公宠妾之子州吁的无礼对待而作此诗。朱熹则认为,庄公之为人狂荡暴疾,庄姜盖不忍斥言之,故但以终风且暴为比。
后人以为,这两种说法是有分歧的。
分歧之一,一种认为此诗做于庄公死后,庄姜受到了州吁的性侵犯,叫子烝父妻,虽不算乱伦,却也有些无礼;一种认为此诗是言庄公在世时,庄公既对他十分留恋,又颇为恼伤。怪只怪古人说话,说一半留一半,害得后人猜了又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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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风:怨妇是怎样炼成的(3)
不过,后人终究还是基本上统一了意见,认为这是一首怨妇诗,甚至是一首淫诗。
怨什么?还不是怨男人花心。
不管是写庄公与庄姜,还是写庄姜与州吁,道理是相通的。一个男子,冲动的时候,兴致如狂风暴雨,欣欣然来,左挑逗,右戏弄,多情风流得不得了;另有欢爱的时候,女子是左等他不来,右等他不到,好些日子都不露面,只好眼睁睁躺在床上,希望他打喷嚏,希望他知道我在想他。如果这个男子是州吁,那么这个女子肯定是个淫妇,诗则是淫诗;如果这个男子是庄公,那么这就是怨妇诗。
尤其是现代人解《诗经》,喜欢把《诗经》的历史背景和情境洗干净了来看,这样的一首诗更成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偶然遭遇陌生男人的戏弄之后,既有些懊恼,又不能忘情,俨然一个骚货、淫妇。
然而,既然是古诗,我们多少还得替古人想想。
追求爱情是古今共有的人性。这在孔子看来,也是无可非议的。三千年前的《诗经》时代,性观念上虽然比较开放,尤其是进入春秋之后,时当乱世,婚姻关系比较混乱,齐国那些嫁到鲁国的女子,大都有些淫行。但这些行为的存在,并非就是合礼的。据《左传》记载,当时的君子就对此种行为颇有非议。《史记·孔子世家》也说,孔子是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所谓“野合”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讲的在野外乱搞,而是指不合礼的婚姻。孔子之父叔梁纥在生孔子之前,就已经有了九个女儿,纳妾生了个儿子叫孟皮,可是孟皮是个残废:病足。于是才向颜氏求婚。大概是因为叔梁纥年龄太大,不符合当时的礼制。《史记正义》说,“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据此,婚过六十四矣。”是时叔梁纥已经过了六十四岁。是故孔子后来也说,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就不该再娶。孔子三岁时,父亲就去世,其母没有送葬,也是由于礼制的原因。
由此可见,一个贵族女子的爱情婚姻都是在礼的范围之内的。《礼记》有明确的规定:“敬慎重正则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大学》也格外强调,“治国在齐其家。《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一观念是符合孔子思想的,孔子选诗以教弟子,怎么可能把一首淫诗或者怨男人花心的诗拿来教育弟子呢?
如果按照现代人的理解,那么庄姜则是在和州吁通奸,一个五六十岁的妇女和儿子辈的通奸,还能把它写成诗歌张扬,还能被当时的贵族君子用来“弦歌之”,我们的先民都成了些什么人了啊?
庄姜不知什么缘故,自嫁了庄公后,一直没有生育。这在古代本来就是一件大事。“不孝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