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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外界帮助的那些母亲来说,她们当然无法享受如此奢侈的产褥期的假期。因此几天后她们必须马上振作起来,重新担负起照料家庭和孩子们的重任。宗教上的禁忌保证了这些母亲免于受丈夫的性要求的困扰,至少在接受产后的谢恩仪式的洗礼之前。这个短暂的时期至少给了那些妇女一个产后身体恢复的机会。
产后的谢恩仪式是分娩过程中的最后一个仪式,标志着产妇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它被认为是一个产妇在孤独地度过分娩期的宗教生活后的复兴仪式。这是一个盛宴和狂饮的时刻,因此大多数妇女对此极其向往。她们和那些跟她们一样因为分娩而走到一起的妇女们共同庆祝,感谢上帝让她们平安地分娩。宗教改革之后,产后的谢恩仪式被认为是一种感谢上帝赐福的方法,这更胜于对母亲的洗礼。
产后的感恩仪式对净化那些由于分娩而失去高雅的妇女是必要的,但这已流传几世纪的观点遭到了清教改革者的反对,他们用仪式来欢迎妇女们回到教众中来。为了祛除天主教教义对国教教会的影响,传统的产后谢恩仪式被更名为“妇女的产后谢恩仪式”。在公元1552年出版的《大众祈祷》一书中将之称为“妇女的教堂礼”。
对于那些不幸的未婚母亲来说,她们只有在礼拜日那天站在所有教众面前表示忏悔的时候,才能受产后洗礼,好像带来这样一个私生子的耻辱还不够,她们还得在整个村子面前公示它们。
一旦举行完产后洗礼,一个新妈妈的特权月就宣告结束了。接下来她得处理家庭里所有的事务,还有照料婴儿或者更大一点的孩子,当然,大多数的家庭主妇的亲戚们会提供一些帮助。这也结束了她独自生活的权利,她们将不得不答应她们丈夫的性要求。由于没有有效的节育措施,很多妇女在产后洗礼不久又怀孕了,结果怀孕、分娩恶性循环下去。
洗礼
小孩一出生下来,当新母亲还在家里休息时,孩子的父亲就会尽快地将他送到教堂接受洗礼。作为一家之主,父亲主要负责让刚出生的孩子尽快接受洗礼并且要安排随后的庆祝宴会。这些都是父亲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在孩子出生八天以后,父亲才带孩子接受洗礼,他将会受到指控,甚至会被基督教会检举。
假如仍忽视新生儿的信仰要求,那么孩子将会被带走,在父亲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接受洗礼。公元1574年,在格洛斯特郡的塞伦塞斯特镇上,有一对夫妇,伊丽莎白和威廉姆·怀特,他们没有让孩子接受洗礼,结果牧师和教会将孩子带走,并将伊丽莎白和威廉姆送进了监狱。四个星期后伊丽莎白才被释放,目的是为了让她照顾刚出生的孩子。父亲被赋予出席洗礼的资格,并通常由他们带着孩子去教堂,但是在洗礼的过程中,他们是不允许说话的。
在都铎王朝及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格兰的所有人都在强大的宗教压力下接受了洗礼。如果有父母反对让孩子洗礼,那么神父就会威胁他们要带走孩子,这样才能保证天堂之门永远向他们敞开。历史记录表明有一些这样的父母,他们强烈反对施行洗礼,勇敢地向教会权威挑战。在这些个例中,父亲会被抓进监狱关上一段时间,而他们的孩子会被强迫施行洗礼。
鉴于洗礼的重要,及早行动才能保证洗礼的及时。“教父母”一词最初是“流言蜚语”的意思(来源于“Godsib”一词,意为上帝的亲属)。妇女还在分娩的时候,就会派人去请教父母。从习俗上来讲,一个男孩需要两个教父和一个教母,一个女孩则需要两个教母和一个教父。在洗礼的过程中,当被问到摒弃罪恶时,教父母会替孩子作答,牧师还会要求他们给孩子起名。此后他们要保证教子、教女将在信仰基督的生活中健康成长。
必要的时候,助产士也可以给孩子们施行洗礼。公元1604年,当汉普顿宫廷会议讨论洗礼问题时,伦敦主教理查德·木科劳斯特就为妇女主持洗礼仪式辩护:
如果新生儿在没有接受洗礼的情况下死去,我们对灵魂的去向不得而知,只有上帝才会知道。但是如果新生儿在接受洗礼后死去,圣经中的如下话语证明他的灵魂已得到了救赎:任何信仰我主基督之人,无论如何,不必急于为其子施行洗礼,而需遵从神谕从事,不得对上帝诣旨有所忽略。
如果孩子由助产士施行洗礼,则会引起很多问题。在《圣经·以非所书》里,保罗说:“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灵魂,甚至可以说你只能向一位神明祈祷;一个上帝,一种信仰,一次洗礼。”牧师很迷惑,除了助产士的洗礼外,他们是否还应该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