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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无论生产力多么先进,或者落后,25个人进行生产,每天都是这25个人把25个“劳动力”商品含有的价值量加入到新的商品中去,生产出来的商品再多,或者再少,也不会改变这个价值量总量。由20个人到25个人出现的,每天生产价值量的变化,通过价值守恒定律分析,可以说,是由于人类增加了价值量的流通渠道——人口,价值量流量不变的情况下,价值量循环流动的速度增加了!或者,价值量流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加大了流通渠道的容积,循环流动的价值量数量增加了!或者,加上质量守恒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而且把所有的物质、能量都设定为是含有价值量的商品(总价值量可以是正负的任意数值,也可以是0克黄金),那么我就可以说,关于所有商品的交换快了那么一点点,导致每天的价值量流动速度快了一点点。
在上面的分析下,生产力的发展,本身不会增加每天生产的价值量总量,但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可以诱发食物等人类生存至关重要的物资的增多,进而引起甲乙双方的人口增多,导致了货币所需要的标记的价值量的数量增加——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的判断,也就说人口的变化才是货币发行量的决定性因素。
人口的增加,意味着某些商品的需求数量也会增加,所以甲乙对对方商品的需求跟着人口的变化、每天生产的价值量总量的变化而变化。在甲的货币过剩,也就是乙商品与货币短缺时候,甲乙一旦要减少货币发行量,最直接的方法就杀掉持有这些过剩货币的人,并且让多余的货币跟他们一起陪葬。按照原始平均分配的原始分配法则,甲肯定不愿意这么干——而乙也不会希望这么干,一旦甲多杀了几个人,或者双方的生存条件引起了人口比例的变化,自己的货币不也就有过剩的时候?那就得杀自己的人,埋葬自己的货币。当然,还有其他的办法,例如,甲部族中的每个人都拿出一部分货币销毁掉、埋葬掉、送给别的部族等等,可是这些方法都是损己的方法,不能采用。
对于商品和货币出现短缺的乙,想在短期内增加拥有劳动力的人口,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甲乙都会找到丙,拓展交换的空间。可是丙生产的商品,不一定能平衡双方的供需状况。万一出现了丙的鱼也生产多了,货币也多了,甲就更加被动了,商品更加过剩了;如果丙也需要水果,数量由0到刚好与乙供应量相等,甚至更大,那甲就得不到足够的水果,甲拥有的货币买不到商品,就可能全部过剩;如果,丙需要鱼的数量刚好跟甲的供应相等,甚至更大,而且有足够的货币,那么乙将得不到一条鱼,对于乙来讲,货币短缺,变成了过剩;如果丙能够提供的水果与甲的需求相等,甚至更大,那么乙就更加被动了,商品不够变成了过剩……在经历过多次的供需不平衡后,必须对货币发行量进行控制,使用部落内部的原始平均分配法,可甲乙丙又不愿意退回到自我封闭的状态,又不能在短期内生产出相当的人口,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三个部族合并成一个部族,继续使用原始平均分配法(这里又会导致新的部族内出现,已经论述了的,甲乙丙三个人之间的问题),更不愿意减少自己部族拥有的人口或者货币,那么三个部族之间就得有个解决办法。
在那个时候,部族之间的状态又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更不可能形成使用更加先进的判断法来维持货币的发行量平衡,“剥削法”成为甲乙丙的首选。
甲乙丙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或者是从自己的需要出发,“剥削法”慢慢出现,如果不是使用这个的话,就不存在部族之间的战斗,不存在战利品的掠夺、地盘掠夺等等的现象,那么人类社会就不可能进入奴隶社会。
1。2。2。2 剥削法
原始社会开始出现剥削法,那么这个剥削法到底是怎么样建立起来的?紧接着上面章节的例子,甲乙丙三个部族之间出现了货币过剩或者短缺。
想把自己用不了的商品交换出去的部族,不愿意看到因为对方货币短缺,而导致用来交换的商品在自己的部族里白白地损耗掉,有两条路可以走,一个是根据对方货币的数量确定交换过去的商品数量,剩下的商品自己处理;另一个是不管对方的货币数量,直接把所有的商品交换过去。
就第一个方法而言,如果交换起到的作用很低时,部族受到的损失肯定很低。可是这里面依然有问题,这些被迫损耗的商品该怎么损耗?如果平均分配下去,能够人手持有相同的数量,那么每个人处理掉这一点就行了,但是这种情况很难出现,原因有二,一是很可能破坏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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