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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被处以极刑会让男人感觉不舒服。威廉·布莱克斯通,殖民时期的一个法律学者,写到:“由于对于女性的礼仪不允许暴露或公然损毁她们的身体,对她们死刑判决是活活烧死。”因为被处绞刑的人扭曲不已,被认为是不合礼仪、不尊贵的,因此女人通常在火刑柱上被烧死时,而且要穿着衣服。尽管如此,马萨诸塞州塞伦市一个24岁的女子,还是因巫术和通奸被处以绞刑。1736年以后,在美国的殖民地,没有人因为自己是巫女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并且巫术作为一种可以被判死刑的犯罪也被取消了。
直到2005年,共有551名美国妇女被处死,其中505人被处绞刑。
采用电椅方式处死4;281人;毒气室处死582人;注射处死918人。4个抢劫者和7个造反的奴隶被用铁链吊死(用链子绑住并挂在路口的树上)。1712~1754年,12个因谋杀和通奸而被判处死刑的人在车轮上被分尸处死。(把人放在一个大车轮的边上,让其身体像鹰一样展开并绑到辐条上,然后放给野外的食肉动物。)2人被判用棒打死(用棍棒猛打直至死亡):一个是1707年在密歇根州,一个名叫皮雄·巴尔泰莱米的士兵;另一个是1810年在俄亥俄州名叫莱瑟·利普斯的印第安人。
在美国,有66人(其中65人是逃跑的奴隶)被以在火刑架上烧死的方式处以极刑,纽约的10人是在1741年的夏天, 伊利诺伊的一个人(因为巫术的罪行)是在1779年。7个抢劫犯被处以绞架(被涂上沥青并被放在一个悬挂于交叉路口的铁笼子里,使其饥饿而亡)。一人被处以压榨。
自从1976年最高法院重新确定死刑刑罚以来,有6;943人上了死亡名单,1;022人被执行了死刑:854人是以剧毒注射的方式,152人是以电击处死,11人使用的是毒气,3人被处以绞刑(2人是华盛顿州的,1人是特拉华州的),2人是用行刑队执行的(均为犹他州的)。
2005年,60人被以注射处死,大多数是在得克萨斯州。
武力抢夺汽车
/CARJACKING
汽车抢劫是以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来盗窃正在使用的机动交通工具的行为。每年有200万辆车被盗,其中4;000辆是以武力抢夺的方式进行的。男性比女性更可能成为武力抢夺汽车的牺牲者。45%的抢夺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车库里或离受害者的家还不到20英里的大街上。抢夺成功的人中有59%使用的是手枪。
1990年以来在汽车抢劫中死亡的人数: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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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CARS
在美国,有225;000;000辆载人交通工具,7岁以上者人均一辆。汽车行驶在美国200万英里的路面上,这些公路所用的混凝土和沥青足够修一条到月球的六车道高速公路。2004年第一季度,美国人驾车跑了6;240亿英里,这一路程可以让他们到火星上20个来回。
未来的历史学家可能会对美国每年在公路上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只有43;000人感到惊奇。每分每秒,每段路面上,汽车相撞的潜在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每时每刻,有多少剐蹭、急刹车或急转弯?多的难以计数。除非有密切的号召,驾乘车遭遇偶然死亡的可能性是21世纪一个很真实的现象,并且最可能的道路交通意外死亡即将发生。
● 24岁以下的司机,和年龄大的司机相比,是最可能在汽车事故中死亡的人群。
● 4/5的汽车死亡事故发生在限速40英里/小时以下时。
● 每年15;000人死于酒后驾车事故。
每年驾车死亡的人数仍被认为处于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上。现在驾车的人数是1925年的6倍,并且当年公路上的汽车少于200万。尽管如此,在喧嚣的20世纪20年代驾车死亡的人数还要比现在多20倍。到1938年,美国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是32;000人,而到了1950年代中期,美国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总人数超过了所有美国战争中死亡人数的总和。当时汽车数量只有今天一半的1960年,死亡的人数是38;459人。统计学家们说,假如安全带不是强制性的,儿童也不放在车座上,类似反对酒后驾车母亲协会(ADD)那样的组织不对在受影响的情况下驾驶重型汽车的疯狂行为进行教育,今天因汽车事故而死亡的人数轻而易举就可以超过10万人,而不仅仅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