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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和不肯向世俗妥协的执著里,这个大龄女青年竟有些身心疲惫了。于是在别人的婚宴上小口小口呷着的国产红酒也格外酸涩起来。 如果结婚的那个男人曾经是追过你的,虽曾是你拒绝过,虽从不后悔,但看他喜气洋洋地搂着另一个女人,信誓旦旦地说,我会爱你一辈子的时候,心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悸动一下。也许就在半年前或一年前,这个句话还像也在你耳边响过,也是这个男人,也是这种眼神。当你握着新人的手祝他们百头到老的时候,虽然你确实是真诚的,但你还是看出新郎的眼神里七分的炫耀加上三分的惆怅,你也还是与那个不名就里的女人暗暗比较一番。 我害怕婚礼,还因为我发觉它从头到尾透露着一种虚伪与造作。当形式变得刻意与夸张,内涵就被可笑地晾在一边。当发生于两个人的爱需要那么多有关无关的人间证,本身就是一种虚弱吧。先是定酒店,太高档花费太大,太低档被人笑话。定来宾名单,生怕遗漏,失了礼数,打电话、送请柬。婚礼这一天是被摆布的极致。头一晚或一大早,新娘就要从两人早已同居的小屋里赶到某个酒店或某个好友家中,等待新郎迎取。一个在门外假意热切,一个在门内假意矜持。我还见过一个最简约地,一群人陪着新娘在楼下小区里晃了一圈,算是从娘家接了回来。 什么是婚礼啊,化一个几乎认不出自己的妆,换至少三次以上租来的的衣服,接一次不少于99秒的吻,喝不少于20杯的兑了可乐的红酒,咬一个半天够不着的苹果,吃不到五口饭菜,讲一遍老套的恋爱史,发几句根本做不到的山盟海誓,说上百句谢谢、再见,维持将近四五个小时的甜蜜笑容,当然还有星夜拆几百个红包。 一次向父母的汇报演出,一次友情的实质性回收。一次辛苦了自己,娱乐了大众的消费行为。 那个洞房花烛夜呢?有什么还是没什么?还是有些不同的吧,比平时,毕竟是在两个都身心疲惫的状况下。
生还是不生
这几天,我那些大龄女友奔走相告着同样一个消息,“知道吗?女人不结婚也可以生孩子了!” 这个消息来自遥远的吉林,其实跟咱们深圳女人无关,但大约是妇女们就此看到了光明的未来,或者是长期压抑太久终于翻身做了一把主人,都喜气洋洋地。那条规定的原文是这样,〃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这个消息确实挺爆炸的。这意味着那些对婚姻绝望已久,但对小孩蓄谋已久的女人们似乎终于可以不再有一丝遗憾地将独身运动进行到底了,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抱着自己的骨肉穿街走巷了,而且不用再交一分钱的罚款。这是对妇女价值和权利的充分尊重与体现,简直是历史性的一刻啊! 不过,有一点我觉得挺纳闷儿,偏远的吉林怎么就先吃了螃蟹呢?而有广大群众基础的深圳咱就没动静呢? 女友东东是个母爱泛滥狂,每次见到别人家的孩子都羡慕不已,目不转睛,又啃又抱,只可惜在情场屡战屡败。作为这个条例可能的受惠者,我帮东东认真进行一番可行性分析,发觉此项工程程序复杂,代价不菲。东东首先得历经千辛万苦把户口迁到吉林,现在那地方的户口值钱了。然后还要花上好几万块钱在浩大的精子库里挑个精子,是好是坏完全没谱。没有感情、没有交流,完全的流水化作业。将来孩子长大了问她:爸爸在哪儿?长啥样啊?一问三不知。我跟东东说,算了吧,有那功夫,折腾出国吧,想跟谁生就跟谁,想生几个就几个。 然而就是这样一条可操作性甚虚的法规也激起了千层浪。各级部门、领导、专家、群众反映很强烈,而且想象力之丰富令人唏嘘不已。比如有人说,这样会引发一系列包二奶、买卖儿童、卖精维生的社会问题,也有人问,如果妈妈意外死亡,那孩子怎么办?妈妈将来又想结婚怎么办?还有人大声疾呼,一个女人连合适的老公都找不到,她有什么权利要孩子?光讲女人的生育权,男人的生育权呢?单身男人是否可以借一个肚子生小孩?对小孩子公平和责任呢?甚至还有人忧心忡忡道,“二奶”是否都会流入吉林…… 好像都有道理,可怎么又都让人哭笑不得呢!这样看来,好像拥有一个家庭,就等于拥有完整的爱;两人相爱,就有权利决定一个生命的存在;父母离异就等于孩子没了爹或没了妈……我很困惑,社会形式与爱的本质到底谁更重要?人本需求和社会规范、公众利益和个人立场之间的度到底如何把握? 在好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之前,我奉劝广大妇女同志,千万别轻举妄动啊,否则,哪天好不容易播上了种,条例又改了,就像那个个性化车牌,你说,生还是不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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