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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门,就是一桌子人的大阵场。
我环顾一周,盯着一侧站起的父亲,没有说话。
父亲笑容满面的上前环住我的肩膀,“这就是我的女儿,陈瑾。”
然后拉我靠近酒桌,“路上堵车,她啊,一向就独立,自个儿有主见,一听我这个爸爸没开车,是借叔叔阿姨的风,就说不肯麻烦你们,一定要自己来。”
他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手,我弯了弯嘴角,“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
“来,这边坐,别站着。”父亲座位旁边的女人,亦是我熟悉的人,微笑的朝我招手。
我在她旁边的位子坐下,拿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喝了一口。
“老陈啊,怪不得你平时三句不离你家千金,要是我家也有个这么漂亮的女儿啊,也藏着掖着自个儿宝贝,”她亲热的拍拍我的手,然后视线看向对面,“那是我家小子,毕业也没几年,你们年轻人一起啊才有话聊,呵呵。说起来啊,你们以前还是青梅竹马呢,小时候玩儿的可要好了。”
我放下杯子,保持着微笑,抬头看我正对面的男人。
四目相对,我对其含蓄的轻点了下头。
好久不见了,童鸣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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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顿饭下来,我吃的多说的少,有父亲作为我的发言人,不用担心冷场尴尬,气氛尚算融洽。
变相的相亲会,我垂下眼睛搅动汤匙,该是说我和童鸣昭再续前缘吧,我扯扯嘴角。
良缘or孽缘?
真叫人啼笑皆非,刚舒坦会的小日子没过活几天,闹心的剧码就出现了,难道这就是重生的意义所在?
满以为电视剧就够离奇曲折,现实却更复杂荒谬。
这是需要我推翻那人生旧梦,积极吸取教训经验,再创新绎传记?
呵,不过既然重新开始,那我为何还要选择同一个男主角?
这个世界,多着两条腿的人,三只脚的男人,谁离了谁不能过活。
再者我的生活凭什么要被他们打扰,他们亦有什么能力能打断我的步调,如果我根本不给他们进入我生活的机会呢?
我停下搅动,吃了一口汤圆。这个前世我吃了多次的甜食,却依旧没有喜欢上,它是童鸣昭喜欢的食物。
老年人总觉得以前的东西比现在的好,怀的是美好,念的都为珍宝。
不可否认我虽没到那个岁龄,贪新却更怀旧。但新物分分钟就转为旧者,只是先来后到的次序罢了。
你收发自如的关心,兴之所至的热情,我为何要藏记珍贵。你对我诚心,我念你的好,什么都是相对的。
即使我和童鸣昭那般凑合对付完一生,外遇的激情戏码没有被我撞见。但再周密也罢,总会百密一疏,在这方面,我并不是个自欺欺人的主。
凡是两个东西接触,总会产生互相转移的现象。带走些什么,也公平的留下了点什么。
我不否认我试着和童鸣昭走近过,但却没走进过。
我虽并不奢求会遇见那传说中的爱情,也并不介制你精神出轨,但至少要保持身体忠诚,这是男女双方对婚姻最基本的态度。
婚姻是家庭的前提条件,两人共同生活,除确子女的生养教育问题,夫妻间性要求的慰藉外,最重要的是两人的互相认可和扶养。
我们那围城本就这点儿薄弱地基,现在又坍塌了一半城墙,这个时候家庭成员却又增加了一个,也许我们依旧会一同承担为这个家庭养育后代的义务,但也就只剩下责任了。
有些东西毁掉就再不能重建,我对那段婚姻早就有了心结芥蒂。
饭局结束,我没有做一点怪异不羁的行为举止,我礼貌的和他们道别,矜持推说自己手机被偷了,号码会去重办,我挽上父亲的手臂,冲他们微笑挥手说再见。
他们一家子是懂分寸的人,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表现在明面上,倒是童鸣昭留了他的手机号码给我。
回到大学城已经接近九点,我慢慢的在校园里闲逛。最后到了百圣广场,随便在石阶上坐下。
我抬头看着天空中的孔明灯,一年四季都不缺的风景。今晚的风很大,吹得那些晕黄忽隐忽现,像混沌的眼睛。
重生前,我和童鸣昭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毕业后进入社会的时候。
我皱皱眉头,蝴蝶效益?
我以为今世都再不会遇见这个男人,我从没有什么报复的念头产生,也没有什么恨怨的情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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