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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他。
虽然很诡异,虽然蛤蟆可能在打哈欠,但汤森知道这是嘲笑,而且还没完……果然,奴隶伸出一根手指,点点汤森,蛤蟆笑;奴隶的手指再向前探出一些,点点,蛤蟆大笑!
汤森心中了然,他看出自己易过容。
这奴隶其实在笑自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还敢到处招揽人手。真有趣!
“你跟着的是我,这里的我,懂了吗?”既然被看破易容,那就更不能放过奴隶了,汤森用手指点点自己的心口:“跟着我,你就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明白吗?”
蛤蟆慢慢地合上了嘴,奴隶却坐得直了些。他先考虑了一阵,然后深深地盯了汤森一眼,用手指了天空。
汤森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你——你叫什么名字?”
“鲁——宾!”奴隶困难的说出一个名字,声带如同撕裂一般。
“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鲁宾,不将鲁宾看成奴隶。”汤森对鲁宾点点头:“到你。”
鲁宾站起来,拿下蛤蟆,郑重其事的给帽子上换了一个泥塑小雕像,用砂岩摩擦般的声音发了誓。然后赶紧把雕像放进怀里,不用别人提醒,很顺从的站到汤森身后。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奴隶们都是一脸快慰,似乎汤森挖走的是个麻烦制造者。
“现在,”汤森转身,面对自己的九个手下说:“全体列队!”
剑士营的奴隶多少受过些队列训练,他们立即就在汤森面前站成了一列,无论体格还是精神,都比当初尖兵队的第一印象好太多了,简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我不问你们的过去,我只会说,你们只要跟着我,就不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汤森伸手解下鲁宾脖子上的铜牌,然后挨着个解下其他人的铜牌:“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长官,只要你们以忠心对我,听从我的命令,我必然善待你们——这就是我的承诺!”
“是的,长官!”解去身份牌的奴隶们轰然回答。
“从现在起,你们名义上是王子殿下护卫队的人,直属第六护卫队、第三小队。但你们实际上只听我的命令!这是我的副官,我如果不在,你们就听他的。”汤森把老班底之一介绍给手下们:“你们要牢记三条,就是听我说的话!打我要打的人!挣我要挣的钱!”
“明白!”队员们整齐回应。
别的不说,至少他们气势很够。想想也是啊!在哪打架不是打架?而且不用挂着奴隶的牌子,这事一点难度都没有啊!
简单训话之后,汤森走到陪同的军官面前:“就这么多了,最后一个名额等等再说吧!麻烦长官,给他们装备点东西。”
“早就准备好了,城里不能装备盔甲大剑,巡逻的人只能穿布衣带单手剑。”军官点点头:“跟我来吧!有加料的东西给你们。”
不大一会,第三小队就穿戴整齐出了剑士营,除了汤森和鲁宾之外,其他人都是清一色的半旧卫士制服,背后斜背一柄单手剑。
因为队员们奇特的长相,所以这支队伍看上去很有震撼力。并不是说银色海岸军队里没有特殊种族的士兵,只是这些士兵在银涛城很少见,大概因为这是首都,怕影响市容和贵人们的胃口吧!
军官所说的加料名副其实,配给大家的剑,只是远看像单手剑,实际上已经加长加厚过,就像根打扁的铁棍,手柄很长,除了剑尖部位外别处没有开锋,某种程度上能用大剑技法。
其实当棍子也行,一剑砸下去,还真是手来手断、脚来脚断、脑袋来了稀巴烂。
“长官,我们怎么不选够人?”新提升的副官对队员们的实力很满意,在奎尔萨北方可找不到这种魁梧的战士:“我看很多人都符合要求啊!”
“我们要清理帐篷区,简单的说就是跟街头团伙打架,一味蛮干可不行。”汤森说:“所以最后一个名额,不能留给冲锋陷阵的战士。”
“那要留给谁?”
“我们还需要一个狗头军师,就是满肚子坏水那种。”汤森说:“知道哪有识字、狡猾、熟悉本地情况却找不到饭吃的人吗?”
“还真有,”副官一拍大腿:“海边荒滩上就有!”
“海边?荒滩?”汤森暗暗惊异,识字的人放在哪里都算宝贝吧?怎么会跑去荒滩上?
副官带路,一行人从高高的崖山上转下来,抄小径穿过卸货码头、商贸港口和成片的造船作坊,最后到达一片乱石嶙峋的岸边荒滩。果不其然,在那些黑色礁石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