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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一三年,治狱吏不直者,使筑长城及戍南越地。
前二一二年,修咸阳至九原、云阳的直道一千八百里,数年未能完工。城阿房宫、骊山陵墓,用刑徒七十万。所筑离宫关中三百,关外四百余,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
前二一一年,迁北河榆中三万家。
前二一零年,始皇帝出巡云梦、钱塘、会稽,复北上琅邪,芝罘,驾崩在沙丘。
秦二世继位后,更大规模地修筑骊山陵墓和阿房宫,也没有给老百姓丝毫喘息之机。
当关东农民起义军向关中进军时,秦朝的臣子们,自己也对沉重的徭役提出了反对,秦丞相冯去疾、李斯、冯劫等人对二世说:“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省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关东群盗蜂起,秦军也不是杀得少了,可仍然镇压不下去,主要还是因为国家征发徭役太重,民不聊生。要止住盗贼,只能通过减省徭役的方法。
秦朝的法律规定,年纪在十六到六十之间的成年男子,都需要服兵役,具体做法为:担任卫士服役一年,作为京城宫殿、官府的守卫;作为一般战士在本郡服役一年,视个人条件和当时的需求,分任材官、骑士、楼船等兵种。但实际上,由于秦王朝大规模的对外军事行动,服兵役的年龄和期限都打破了法令的规定。
除了军事活动,为支持军事活动所进行的后勤补给品的运输和调配,也是相当扰民的一桩事儿。当时的运输条件相当差,从东南沿海运送粮食到北方前线,常常是起运三十钟,只有一石能够运达,途中的损耗和运送者自己必须食用的粮食,就占到大多数了。
为了经常保持全国性的动员,秦王朝动用了严厉的法律。
当时流行的惩罚是割人的鼻子,因为遭受刑法的人太多,以至于大家突然看见个有鼻子的人,反倒觉得人家长得丑。还有一种刑法是宫刑,《三辅故事》称:“秦始皇时,隐宫之徒至七十二万,所割男子之势,高积成山。”
至于其他一般性的刑罚,更是多不胜数。沉重的徭役加上严酷的刑律,造成了“群盗满山,卒以亡乱”的秦末乱世。
二、始皇帝死而地分
公元前二一零年,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出巡的途中,病死于巨鹿沙丘。
始皇末年,有陨石坠于东郡,有人刻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在他死前一年,又有人装神弄鬼,称:“今年祖龙死。”对于这无可逆转的自然规律,始皇帝也默然良久,才缓缓道:“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其实,他自己也很惶恐,死固然是不可逃避的,求仙问药只不过是给自己心理找平衡——不然还建什么骊山陵墓!
但自己的儿子们,能不能扛得起大秦帝国这幅沉重的担子?这毕竟是旷古以来,史上所知的最庞大的帝国啊!老皇帝心里没谱,所以一直没有确定自己的继承人。但正是这一犹豫,给阴谋家造成了可乘之机。始皇帝身边近臣中车府令赵高胁迫丞相李斯与之合谋,伪造秦始皇诏书,赐死长子扶苏和大将军蒙恬,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
秦二世登基后,为确保自己不稳固的地位,大杀兄弟、宗室,从内部动摇了秦王朝的统治基础。
在国家政策上,浑浑噩噩的二世皇帝并没有注意到即将到来的狂风骇浪,仍然保持着乃翁的既定国策,同时在帝国的南北两个方向保持着庞大的军事力量,人民自数千里外转运粮草物资,死者相望于道。阿房宫、骊山陵墓、长城这三大工程,更是耗尽民力。
这一切,用当时人的话说,叫做“天下苦秦久矣”。秦帝国早已不堪重负,欠缺的只是压垮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早在秦始皇死前,已经有一些未来的大人物,聚众为盗贼了。
开汉三杰之一的彭越,原以打鱼为生,此时正落草巨野泽中。
还有一位英布先生,秦时为布衣,据说曾有人给他相面,说他老人家未来要当王,不过要在受刑之后。所以他偶犯秦法,当受黥刑时,他还相当高兴,说:“人家说我受刑后可以当王,现在就差不多了吧?”周围的人听他大言不惭,差点笑死。
因为他受了黥刑,所以又被人称作“黥布”。他论刑被送到骊山服苦役,广为结交苦力中的豪杰,后来瞅个机会领一帮人逃走,跑到江上为盗。
还有一位大人物,出生在秦昭王五十一年,妈妈怀他的时候,天象很不好,雷电晦冥,另据历史学家说,他爸爸目击到有蛟龙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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