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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下院(立法机关)委派的检查新闻工作的“新英格兰报刊委员会”
鉴于:“被告的报纸有嘲弄宗教和使人轻视宗教的倾向,准许一些著名作者在上面发表亵渎宗教和对神不敬的文章,诬蔑传播福音的教士的行为,辱骂国王陛下的政府,扰乱本地的和平和安宁,兹建议:或禁止该报出版人兼发行人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版和发行该报,或令其将要发表的一切文章送交本地行政长官审查;责成萨福克县治安法官令富兰克林先生交纳保证金并担保自己今后一年之内循规蹈矩。”
委员会的建议被采纳并作为法律实施,但未产生任何效果。报纸在边栏将发行人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姓名改为本杰明。富兰克林,从而逃避了禁令,而舆论也认为这样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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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32年通过改革法案以前,郡的选举人(地产的代表)
必须拥有可以获得40先令纯收入以维持生计的自有地产或租用地产。原法案是在亨利四世时期于1450年前后制定的。亨利四世时期的40先令,相当于现今的30英镑。但是,一直到1832年,15世纪定下的这个金额始终未变。
这表明英国的宪法是日趋民主了,即时间经过了那么久,而为选举人规定的财产资格还没有改动。参看:德洛姆著作第1卷第4章;布莱克斯通著作第1卷第4章。
英国的陪审员由郡长推选(德洛姆著作第1卷第13章)。
郡长一般是本郡的知名人士,主管司法和行政工作;他在本郡代表国王,每年由国王任命(布莱克斯通著作第1卷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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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者注575
章)。
他的地位容易被人怀疑收受诉讼当事人的贿赂,而且如果他被疑有不法行为时,人民可以不让由他任命的陪审团审理,改由另一名官员负责推选新的陪审员。参看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3章。
有权当选陪审员的人,必须拥有可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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