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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再生法》对于破产金融机构的处理方式与传统的“保驾护航”方式存在着重大的区别:(1)对破产金融机构不再保护,该破产的就让其破产;(2)对破产金融机构的处理有明确的时限规定;(3)稳定原则与健全原则相结合。另外,鉴于所有大型银行都在不同程度上背负着庞大不良债权的包袱,单纯依靠其自身的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健全经营。有鉴于此,《早期健全法》主要从两个方面致力于解决大型银行的问题:一是通过注入公共资金的方式减轻不良债权负担;二是促使银行自身通过调整机构、人员、资产实施自主改革。
由此掀起了日本银行业的大规模合并浪潮。
2000年9月29日,由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等三家大型银行联合组建的日本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瑞穗控股公司(Mizuho Holdings Inc。)正式宣告成立,该公司以151兆日元的总资产(2000年9月30日时的水平)跃居成为了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银行集团。
根据当初的合并计划,瑞穗控股公司是由三家成员银行按照1∶1∶1的对等持股原则、以换股的方式共同成立的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现阶段,三家银行正统一在控股公司的名义下针对客户和业务类别进行全方位的整合。整合的第一步是将第一劝业证券、富士证券和兴业证券合并;第二步是将银行业务部门以及信托业务分支机构完全合并,最终的努力目标是在2002年3月之前实现三家银行业务运营之间的完全融合。
2001年4月1日,住友银行和樱花银行分别作为住友集团和三井集团的核心银行,顺利按照预定的计划实现合并,两家银行正式联合组建成立了住友三井银行(Sumitomo Mistsui Banking Corporation),该银行以107兆日元的总资产,成为仅次于瑞穗控股公司的全世界第二大银行集团。
住友银行与樱花银行之间的合并与其他日本银行合并事件有所不同,由于住友银行在合并后仍得以保留,因而它实际上属于一次典型的吸收合并事件。根据合并计划,樱花银行与住友银行的换股比例被确定为1∶。
2001年4月2日,东京三菱银行和三菱信托银行计划联合组建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三菱东京金融集团(Mitsubishi Tokyo Financial Group)。其中,东京三菱银行目前是日本最大的商业银行,日本信托银行和东京信托银行先后都归于其麾下,三菱信托银行则是现阶段日本最大的信托银行,这两家银行业巨头又都属于著名的三菱集团旗下的重要成员。截止到2000年9月底,两家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99兆日元,在日本国内银行界位居第三、全球排名第五。根据合并计划,控股公司的股票已于2001年4月1日在东京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同样是在2001年4月2日,三和银行、东海银行和东洋信托银行计划联合组建日本联合金融控股公司(United Financial of Japan)。其中,三和银行与东海银行预计将在2002年3月份之前完成业务整合,而东洋信托银行则只是将其商业银行业务转移至三和东海银行,自身则集中从事信托银行业务。截止到2000年9月底,这三家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90兆日元,在日本国内银行界位居第四。根据合并计划,控股公司的股票也已于2001年4月1日在东京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并于次日开始公开交易。此外,三和银行与东海银行还合并了它们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分行,并将新设分行更名为加州联合银行(United Bank of California),该银行目前在美国拥有了超过110家的分支网点。
作为上述一系列合并事件的“结晶”和“硕果”,截至2001年3月31日2000财政年度结束时为止,在以总资产排名的全世界前十大银行当中,来自日本的银行已占到了四家之多。
2001年以来,日本经济不断恶化,小泉政府准备孤注一掷实施彻底的改革计划,小泉打算将经济重点从刺激内需转向结构改革,并计划从三个方面入手:彻底清理金融体系,减少政府的巨额预算赤字以及解除政府对经济的控制。
在2002年4月份,小泉政府推出了最激进的银行经营市场化的改革措施,那就是“存款限额保护”政策。所谓“存款限额保护”政策是指政府只对储户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一定额度的保护,超过部分不承担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