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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力量大增,却离死亡更接近了一步。
这一战我虽大获全胜,但对我而言,只是一场皮洛士的胜利。
杀了这最后一个人之后,疲倦的感觉传来,我的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好累,真的好累,要是安达在身边就好了。
我突然想起了安达,好想她就在我身边,好想躺在她的怀里,享受着她的玉手抚摸我的头发的感觉,嗅着她的体香,美美地睡上一觉。
“武艺不错啊,基斯的儿子。”
收拾残局的人终于出现了。“我叫卡都斯·法比尔,是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皇帝陛下想要见你!”
来人自我介绍道。
“来得可真及时啊!”
我心中暗骂着。
注:皮洛士的胜利:在罗马帝国时期,希腊国王皮洛士带着他的大象军队远征罗马帝国,在一场战斗中,他重创了罗马人,可是自己也伤亡惨重。当他的部下向他祝贺时,皮洛士说:“如果再来一次这样的胜利,你和我谁也无法回到家乡去了。”
后来人们把皮洛士的胜利比做近似于失败的胜利。
第九章 新进伯爵
卡都斯是如月公主的堂哥,年龄不过二十四五岁,由于是皇亲国戚的关系,他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皇家骑士团副团长的职位。
皇家骑士团的配制不过二万人,职责是负责风都城治安,是皇帝的御林军。团中的士兵不少都是来自风都的四大学院,并且大部分士兵都是在风都城内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士兵全是本地人,表面上看起来,这或许没有什么,可是当真正有起事来,要他们处理一些特殊的事件时,却成了一个的极大隐患,但这是后话了。
“看到我被这么多人围攻,你们这些守卫神龙广场的皇家骑士团怎么不出手啊?”
跟在卡都斯的背后,一想到因为这些家伙见死不救,害得我白白地折损了十多年的阳寿,想起来就生气。
“不要怪我啊,基斯的儿子,我也很想帮你的,这是皇帝陛下的命令,不准任何人插手你和鲁亚基公爵手下侍卫的决斗。”
卡都斯苦笑着对我说,卡都斯一头漂亮的金色的短发,身着黑色华丽的贵族服饰,漂亮的帽子上插着一根彩色的羽毛。毕竟是皇族出身,受过正统教养的人,他的打扮足以让我这个平民身份的没落贵族感到汗颜。
“为什么?”
我一呆,皇帝早就知道我在神龙广场上的战斗,为什么还眼睁睁地看着我被人围攻还不让人插手?
“当你闯入风都城时,你的杀气太重了,惊动了正和大臣议事的陛下,事情的经过,他通过九凝的水晶球都看到了。陛下派人传命给我,不准我们插手的。”
卡都斯说着耸了耸肩,“好在你的武艺高强,除了身上沾了点血迹以外,一切都很好嘛。”
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头安慰道。
“还好?”
他妈的,老子短寿十年以上,还算好?我心中大骂着,这又能如何呢?难道要我找皇帝算帐不成?
“换过衣服后,和我一起去见陛下吧。”
卡都斯说。
皇宫中,在豪华的更衣室里,我换下了沾满鲜血的外衣,换上干净的衣服。由于要见皇帝,当然不能穿得太寒酸。皇宫中有得是现成的衣服,而且全是用上好的布料,由帝国最好的裁缝裁剪的,价格之高,足以让一个平民非常舒服地过上一年,倒便宜了我这个穷光蛋,趁机免费白捞了一套。
“好象又长大了一点。”
望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以及全身上下打扮得笔挺整齐的穿着,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又成长了不少了,我身上的某些东西,似乎也随着我换上这身服饰,而随我远去。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手指尖上传来了一股毛茸茸的感觉——我开始长胡子了。
“该去见皇帝了。”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说话的是皇宫中的宫女,相貌倒也相当的清秀可爱。
“好!”
我又对着镜子理理了着装,”
我们走吧。”
“小姐怎么称呼?”
我信口问道,“不敢当,我只是个小小的宫女,我叫蕾丝。”
她俏脸一红,头一低,做了个屈膝的动作,以表示自己和我的身份的差异。
“哦。”
我没有再问下去,由蕾丝带着,去见帝国的第七任皇帝奥拉·法比尔。
皇宫太静了,静得让人感到害怕,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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