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第1/4 页)
这一番质问,气势如疾风骤雨,王季福心惊胆战,听不真切,自然就瞠目结舌,无词以对。
“来”王兆兰下令:“将这个王季福先押下去,好生看管。案外有案,非同小可,你们要格外当心,不准让他跟胡体安见面,更不准跟外人见面通消息,免得他们串供。”
武昌府的胥吏也没有想到这件案子,又会反复,胡体安变王树汶,王树汶又变了胡体安。但情形很明白,王知府打算维持原谳。胥吏办案,全听官府的意旨,所以这时候对王季福便不客气了,上来两个人,反扭着他的手,将他押到班房,严密看管。
退了堂,王兆兰立刻赶到臬司衙门,向麟椿面陈经过,听完了,麟椿问道:“那么,照老兄看,这王季福到底跟犯人是不是父子?”
问到这话,王兆兰颇为不悦,事情已经明明白白,自己接受意旨,屈法周旋,不想他有意装傻,仿佛要将辨真假的责任套到自己头上似的,这就太不够味道了。
因此,王兆兰也就回敬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那要看大人的意思。”
麟椿默然。爱听戏的他,不由得想到‘审头刺汤’的辙儿,自己不能象‘汤裱褙’认人头那样一无顾忌,说真就真,说假就假。这一案不妨摆一摆,反正该着急的应该是通城知县马翥和前任南阳知府任恺,看他们持何态度,再作道理。
“这件案子扑朔迷离,棘手得很。”麟椿拱拱手说:“老兄多费心,细细推求吧。”
“是”王兆兰有些困惑,一时辨不清他是何意思?
回到知府衙门,自然要跟幕友商量。知府本来是个承上启下,不能有什么作为的职守,但武昌府是首府,情形不同,有两件刑案,颇得臬司衙门毛师爷的包涵,所以这件奉委复审的临刑鸣冤奇案,照他的跟毛师爷互有勾结的幕友建议,还是得多方遮盖。
“担子要大家分担。”王兆兰说,“我看不能都由我们一手包办。”
于是他的幕友为他划策,首先要请麟椿设法关照会审的候补知府马永修,能够呼应连合,其次要由原审的通城县官马翥,有一番巧妙的辩解,最后要把握住一个宗旨,案情即令有所不明,王树汶的罪名不错,他是一起行劫的从犯,依律仍然是斩罪。这一来才可以将未审出王树汶替胡体安顶凶的过错,含混过去。
第124节政海波澜(2)
这件案子有了这样出人意表的结果,自然引得国人热议,首当其冲的就是鳞椿,他和龚裕的关系很好,便抓住机会,想靠巡抚的支援,维持原案。龚裕本来倒也没有什么成见,只因湖北的京官,为这一案不平,议论不免过分,指责龚裕偏袒鳞椿,反激出龚裕的意气,真的偏袒鳞椿了。
但是王树汶不是胡体安,已是通国皆知之事,这一案要想维持原谳,很不容易。因此,鳞椿为了卸责,又造作一番理由,说王树汶虽非胡体安,但接赃把风,亦是从犯。依大清律:强盗不分首从,都是立斩的罪名,所以原来审问的官吏,都没有过失。
一件冒名顶替、诬良为盗的大案,移花接木,避重就轻,变成只问王树汶该不该判死罪?正犯何在,何以误王为胡?都摆在一边不问,言官大为不满,何桂清身为陕西道御史,第一个上奏抗争。于是皇帝命身在两江办差的季芝昌和何汝霖会同龚裕、鳞椿复审。
以两位军机大臣复审此案,在王季福父子看来,自然是沉冤将雪,不想这其中又出了一个极大的岔头
鳞椿和季何二人有着两重师弟情谊——他是道光十五年的进士,季芝昌的座师;而何汝霖是房师。学生出了这样的事情,偏又派来复审的是老师,这种难以料理的纷繁复杂,让季芝昌和何汝霖也觉得分外的为难起来。
鳞椿不敢怠慢,亲自登门哀求,季芝昌、何汝霖二人为师弟之情所感,也不愿意为此案得罪了湖北一省的官员,所以从旁审问的属员也都是臬司衙门的旧人,因而复审结果,维持原案。
复奏发交刑部,秋审处总办郑敦谨认为前后招供,疑窦极多,建议由刑部提审。奉到上谕:“即着鳞椿将全案人证卷宗,派员妥速解京,交刑部悉心研鞠,务期水落石出,毋稍枉纵。”
这一下不但是鳞椿,就是季何二人也不免着慌。皇帝于司法之事非常认真,当年崔荆南山东一案就是前车之鉴,山东全省官员所得的严谴,他们当然不会忘记。于是商量决定,特为委托一个候补道,进京游说。此人是刑部尚书赵光的得意门生,居然说动了老师,维持原谳。
但就有一个郑敦谨,死活不肯,闹到最后,他以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