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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动作很快,清淡精致的两荤两素,四菜一汤不到一个小时就上了桌。
到了添饭的时候,棹歌终于恋恋不舍地放开纳兰,刚才抱着他当尾巴时不觉得,到松开他坐在餐桌上与他面对面时,棹歌反而突然红了脸。她刚才的举动,好像很不要脸啊,她想,纳兰一定会嘲笑她,把刚才她笑他的找回来。
可是,纳兰却只是温柔地看着她,笑容里并没
有嘲笑,只有暖暖的明媚,细心地给她碗里挟菜,然后笑问她好不好吃。害得她反而越来越害羞,脸越来越红,一直羞到恨不得把脸埋进碗里去才好。
饭后,棹歌主动扛起了洗碗的大任,毕竟,已经吃了现成饭了,如果再不奉献一点劳动,她就真成了米虫了。
纳兰犹豫了一下没有提醒棹歌其实水槽旁边就有洗碗机,不需要那么麻烦地洗涮。可是见棹歌兴致勃勃的样子,他也就顺着她的意,让她去忙了。站在厨房门口,听着她轻轻哼着他没听过的歌曲。她哼歌时,声音特别的柔软,低低地,钻进耳朵里像是有茸茸的羽毛在搔着耳根,让他的身体都忍不住漾起一种酥酥的感觉。
这丫头……真是个天生的妖精。纳兰看着她欢快的背影,不由得低笑摇头,真的只要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她媚惑的陷阱里,忍不住被诱惑,被勾引。只是这样的陷阱,他跳得心甘情愿。看着她现在的模样,终于不再拒他于千里之外,肯接近他,收起她一身的尖刺,把自己最柔软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他的心亦有种被填满的感觉。也许有一天她会知道,比起她需要他,他更需要她,正是因为那日偶然间遇到了她,他才找到了继续驻留在这个世界的力量。所以,他想对她好,以一个普通的男人,不用提及自己的身份,只以自己力所能及的简单方式对她好,而她能够接受,就是对他最好的回报。
跟她在一起,让他知道,原来爱一个人可以这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给阿九:谢谢你的留言和地雷,呜,你都不知道我感动成啥样了,偶真的觉得这文没人看,现在肯给偶留个言的也就剩你了,一定要多多留言啊,看到留言偶就有更新的动力了。
鞠躬,向各位读者致谢!
第三十二章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可是楼亚轩的喜事将近;人却越来越烦躁;越来越没有生气,这让从英国刚回来的楼家人感觉有些不对劲;可是问了他也不肯说;只是自己经常一个人喝得醉醺醺地回来,说了他几次后,他干脆就整夜不归了。
就在今天下午,唐伯昭让唐氏传媒向外界宣告了他即将订婚的消息,并且宣布他的订婚典礼与明晚唐氏全年最重要的慈善晚会同时召开,虽然有点仓促,但也显示了足够的重视。这让整个临江市的人都知道;黄金单身汉唐伯昭这次是来真的;只是不知道这个幸运的新娘是哪家闺秀,所有人都在猜测打探,狗仔们也都卯足了劲想挖出那个神秘的女主角,可是唐伯昭的保护实在是太过严密,几乎没有人知道那个即将成为唐氏第一夫人的女人到底是谁。看来,只有真的只有等到明天晚上才能揭晓公主的真面目了。
已经深夜,楼亚轩拎着酒瓶跌跌撞撞地从浪影出来,他又在这里喝了一整晚,也等了一整晚。可是,他等到的,只有失落和失望,棹歌没来。是啊,他嘲笑自己确实太傻,她就要成为唐夫人了,怎么还会在这里打工?还有什么必要来这种卑贱的地方工作?可是——他真的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去她家,家门落锁,毫无人声,去唐家,她也不在,问唐宠玉,她却死活不肯告诉他,只是神神秘秘地说唐伯昭把她藏起来了,防止在订婚之前有人骚扰她。
藏起来!藏起来!楼亚轩恶咒一声,唐伯昭那个混蛋凭什么把她藏起来!她爱的……她爱的……明明是他……楼亚轩愤愤地想着,可是被酒精薰得有点迷糊的大脑里却隐隐约约地闪动着一个让他非常不安的念头。棹歌真的还爱他吗?她的洋桔梗还在他的手上吗?她的洋桔梗……
楼亚轩猛地一下把酒瓶向着暗巷里砸了出去,“啊——啊——”地发出愤怒的叫声,这样的黑街后巷,经常有人发酒疯,他的这些行为倒也没有被人特别在意,只不过吵醒了在街边露天而宿的流浪汉引来了几声恶毒的咒骂。
楼亚轩一步三摇,手脚并用才爬上了楼顶,来到棹歌那间小小的铁皮屋门前,刚才手上的酒已经被他丢去砸墙,这会儿无酒可喝,让他觉得有些后悔。他缓缓地贴着小铁皮屋单薄的门扉坐了下来。他喝了很多酒,可是酒精的作用只是让他的思维转速变慢,那些想忘记的事情却反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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