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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起来,“我也不知道能帮多少忙。你先说说发生了什么事。”
“那是一周前的星期四,12日。亚瑟每周四都会提前下班。回家的路上,他会到州立公园跑上一大圈。他喜欢跑步。”
他们的生日前后只差几个月。那时他们的家在美国的中西部。莱姆还记得小时候他们经常沿着人行道赛跑,也会一路飞奔着穿过离家不远的黄绿色田野,惊起一群蚱蜢。停下来喘气时,汗津津的皮肤上粘满了小飞虫。亚瑟看上去一直都比林肯健壮,但是林肯却入选了大学的田径代表队。他的堂兄对参加选拔一向不感兴趣。
莱姆甩掉了对往事的回忆,专注地听朱迪的话。
“他3点40分离开公司去跑步,7点,哦,不,7点半回到家。他看上去和往常一样,举止没什么异样。他冲了冲澡。我们一起吃了晚饭。但是第二天警察就来到家里,其中两个是纽约的警察,另一个是新泽西的州警察。他们询问了他,检查了他的车,发现了一些血迹,我也不知道……”从她的声音里听得出,那个难挨的早上依然令她余悸未消。“他们把房子搜了一遍,带走了几样东西。然后又折回来,逮捕了他。是谋杀罪。”她艰难地说出了那个字眼。
“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获罪的?”萨克斯问。
“他们说他杀了一个女人,从她那里偷走了一幅珍贵的油画。”她轻蔑地说,“怎么可能偷一幅画?还杀了人?怎么会?亚瑟一生中没有伤害过一个人。他不会伤人的。”
“他们发现的血迹有没有经过DNA检测?”
“检测过了。好像和受害者的一致。但是这些检测有时候是不准的,对吗?”
“有时候是。”莱姆说。心里却想,那样的几率微乎其微。
“也许是真凶把血迹涂在里面的。”
“亚瑟对那幅画有特殊的兴趣吗?”萨克斯问。
朱迪摆弄着左手腕上戴着的黑白相间的塑料粗手镯,“是。他以前有一幅画,是同一个画家的。他很喜欢它,但是失业后不得不卖掉了。”
“那幅画在哪儿找到的?”
“没找到。”
“那他们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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