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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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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一把芝加哥打字机指着你的头:“你是行长吧?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做开保险箱。”

狄林格就是这么做的,所以他成为那时的偶像。

他死的时候围观的芝加哥民众拿手帕沾取他的血,别误解,不是去揉人血馒头,而是纪念。一个偶像死了,他如风般来如风般去,芝加哥的人兴奋的听说他从银行里抢走自己的储蓄,一次又一次的跳脱警察的追捕,虽然银行大盗从不会把钱分给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社会效应?

嗨,别否认,因为那些人也想他那样做。

只是他们不敢。

如同我的手腕没有我期待的那样坚硬如铁,所以很多时候我放手了。

这就是狄林格,他是男人心里冲动的魔鬼,无视一切浪漫、自由、欲望是这个魔鬼的本性,这个魔鬼很拽也有点坏,你可以想像他的模样,只要你盯着Johnny Depp咬着口香糖微笑的样子几秒钟。很有魅力是吧?但别轻易靠近他,你挡了他的路,他可能会吧芝加哥打字机指向你。

你不想听他哒哒哒哒哒哒地打字,对吧?

生活在法治社会的人很容易以法律之名建立他们的世界观,只是他们往往都忽略了法律也是一种暴力规则,保护法律的恰恰也是那些哒哒哒哒哒哒作响的冲锋枪。

你生在善法的时代,OK,你运气了,你生活在恶法的时代,你会成为狄林格么?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大概不能说是个善法的时代,你看,有著名的胡佛局长在剧中活跃,我实在无法忘记他那句经典的台词,“把你的白手套摘下来!”于是调查局干将们执行了他的命令,他们审问一个枪弹洞穿后脑的犯人,手上沾满着鲜血,拿到狄林格的藏身处。

其实善法恶法也很难两分,即使胡佛或者FBI手段不够善良,狄林格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去抢银行,更不会因此号称什么侠盗。我觉得侠盗这个词很文学很理想主义,把一个美好的词冠在一个名词之前,凭空抹掉了这个名词自有的欲望和邪念,而陡然提升了境界。

结尾的时候导演煽情了,让那个击毙狄林格的探员去看他最心爱的女人,带给她这个男人的遗言说:“Bye bye,black bird”女人的眼里滚出了泪来。

查了查真实历史,狄林格死的时候,这个女人其实正站在他身边,就是结尾那个身穿连衣裙的漂亮姑娘,她刚刚和狄林格看完了一场电影。他的另一边站着那个罗马尼亚的老女人,她给警察打的电话,但最后她还是被遣送回家了。我对于狄林格和那个女孩的爱情没有很大共鸣,虽然他表白的时候那么拉风直率,至死还那么忠于爱,虽然他提着打开保险的手枪走向那些推搡他女友的警察,像是恨不得一人一把枪把几十人全撂倒的时候非常的英武,但是但是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是关键。

狄林格这个魔鬼魅惑人的地方,和爱情无关。

想一想最后那场电影,克拉克·盖博的电影,狄林格的脸上漏出了孩子般的笑容,在那部电影里克拉克·盖博坐上了电影,他说:“Bye bye,black bird”。

谁是那只黑鸟?

不,不是那个有印第安血统的女孩,而是狄林格自己。他是男人心里的那只黑鸟的、不羁的鸟,想要everything,试图超越规则地飞翔,必然被猎枪击落。

击落他的猎枪,英俊的FBI探员Purvis,却没有露出快意的笑容。

是不是狄林格死的时候,Purvis听见自己心口深处,也有一只黑色的、被囚禁的黑鸟,发出兔死狐悲的哀鸣?

我摸摸自己的胸口,不知道那只黑色的鸟是否还活在里面。

侠客的赵辛楣

说“侠客的赵辛楣”,并非说赵辛楣是属于某侠客的,不过是把他和侠客拉上某些关系。正如我们说“陈道明的方鸿渐”,绝不是说方鸿渐就属于陈道明,而是把这两个名字拉得再近一点。因为人们心目中的方鸿渐长着陈道明的脸,他们喜欢陈道明的表演所以去看《围城》,看到了方鸿渐的窘迫也就不由地回忆起陈道明油光瓦亮的小分头。

对于我,因为侠客还有那么一点留恋,所以不由地就会把赵辛楣的一点性格千方百计地扩大成侠客精神,写了写篇文字。

以上这两段其实是模仿《围城》里的文章四节奏,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喜欢钱老先生写起书来那随手拈扯几句都成小说的风格。

一直蛮喜欢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读过三遍,第一次在大学,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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