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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间遗老尤放恣,或杂小说,或沿翰林旧体,无一雅洁者。
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简而言之,古文之文辞不可浅俗、轻巧、华丽,因为这可能引导不庄重的情绪。
大致方苞是用“义法”说取代了前人的“文道”说。因为“文”与“道”容易分为两物,“义法”则密不可分。单独讲“义”与“法”内涵不同,但法从义生,义由法显,故两者就合一了。这把过去“文以载道”的理论更加严密化了,加上他对唐宋八家的批评,对文体和语辞所提出的戒条,这就为“古文”建立了比唐宋古文更为严格也更有束缚性的规范。
所以很多学者对他是不满的,钱大昕在《跋方望溪文》和《与友人书》中两引王若霖语,称方苞“以古文为时文,却以时文为古文”,指出方氏理论本质上与八股文相通,是尖锐而中肯的批评。
方苞本人的文章,以碑铭、传记一类写得最为讲究,盖因叙事之文,最易见“义法”。其长处在剪裁干净,文辞简洁,有时尚能写出人物的性格与神情。但对人物的褒扬中,总是渗透了封建伦理意识,少数山水游记则板重绝伦。他的文章中最有价值的,应数《狱中杂记》,因是作者亲身经历,以往的忧惧和愤慨记忆犹新,文章记狱中种种黑暗现象,真切而深透,议论也较少迂腐气。虽名“杂记”,却条理分明,文字准确有力,可以见出方苞文章的功力。但这在方苞散文中属于特例,不能代表其一般特点。
刘大櫆(1698—1779)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晚官黟县教谕,有《海峰文集、诗集》。他因文章受到同乡方苞的嘉许而知名,并师事方苞,又为姚鼐所推重,在“桐城派”的形成中起着承先启后的传递作用。同时,他也是“桐城派”与“阳湖派”之间的桥梁,“阳湖派”首领恽敬、张惠言都是他的再传弟子。其文论主要见于《论文偶记》,对方苞之说有新的阐发。他进一步探求了文章的艺术形式问题,讲究文章的“神气”、“音节”、“字句”及相互间的关系,有云:
“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认为文章真正可以讲究的,是在“行文”的“文法”上。就文法而言,“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字稍粗处也;
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音节高则神气必高,音节下则神气必下,故音节为神气之迹。”他的意思,是以音节即文章的韵律感为关键,通过音节来表现神气。刘大櫆本人的文章,大都铿锵上口,音调高朗,有韵律之美。如《息争》、《观化》等,均有此特色。这一种主张和文章特点,对后来桐城派文人的影响颇大。
刘大櫆虽然并没有脱出方苞的范围(他是把“义理”作为毋庸置疑的前提来看的),但通过对“神气、音节”的强调,表现了对文章的美感因素的重视。后来姚鼐在这方面又有新的阐发,我们放在后面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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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代前期小说
清代前期小说承续晚明小说兴盛的局面,不仅作品数量众多,艺术上也有一定的成就。这表明随着文化的渐渐普及,民间对这一类娱乐性读物的需求仍在不断增长,而文人喜以小说摹世态、抒性情的风气也依然存在。但经过明代末年个性解放的思潮遭受挫折,再经过明清易代的历史动荡,文人的性格已不再有晚明时代常见的狂放恣张,而多了些压抑和扭曲,这在小说中也以曲折的、有时是不自觉的形态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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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聊斋志异》等短篇小说
清代前期沿承晚明风气从事白话短篇小说创作的主要是李渔(1611—1680)。他字笠翁,又字笠鸿,别署笠道人、湖上笠翁等,浙江兰溪人。明末曾多次应乡试,均不第,于是不再以功名为事;清初移家杭州,后迁居金陵,靠开书铺印行通俗书籍、组织家庭戏班巡回演出于官绅之家谋生。他才思敏捷,为人机智,又善于顺遂时俗,结交广泛;他常以半真半假的戏谑态度看待正统的价值观,却很重视生活享受,在饮食、器具、服饰、花木种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