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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死眼前一点也不老的“长辈”,唇红齿白的小生样好意思倚老卖老,她真的非常不齿他。
两人走在大马路上看来是一对男俊女艳的完美情人,东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丝缺点,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呀!没人敢说他们貌合神离,天生世仇的会拿刀互砍。
但是年龄“相当”只是假象,俊美如牛郎的年轻人已经高龄三十六了,和二十出头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轮有余,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里,她又不是故意长得比较“臭老”。
“女孩子家要温柔些,别动不动大吼大叫有损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学学,瞧她乖巧又听话,从不惹是生非,温顺得有如绵丰一般,是每个为人父亲的骄傲,让我心头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随身带著。”
她还小不懂事,不了解失而复得的喜悦。
一谈到女儿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标准的恋女狂,他不只把女儿当心肝宝贝来疼,还看得比他的命还重要,三不五时的打老远的台中赶来送爱心,一解多日未见的相思苦。
当年和女儿分散实非得已,正在外岛当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湾本岛和妻女团聚,所以他根本不晓得当他在倒数日子的当头,妻已因车祸送医途中气绝,没人留意到路旁呆坐著一个满身是血的小女孩。
后来她在被人当走失的小孩发现时,由于惊吓过度又亲眼目睹母亲为护她而受重伤,她已失语好一阵,恍恍惚惚的说不出自己是谁,让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伤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养。
一转眼间小女孩长大了,要不是他一张不老的娃娃脸很好认,再加上她的聪明伶俐记性佳,他们父女这辈子可能就要错过了,到死都无缘再相见。
他可怜的女儿哟!不多疼疼她怎成,这些年一个人孤零零的过活,他每回想到此事便感到心酸,为他未尽父亲责任愧疚不已。
“拜托,不要把她的胆小看成乖巧听话,她只是不敢反抗而已,我要跟她一样就换我该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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