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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少见,同时账面资金如此缺乏的大公司更是非常少,能源公司不仅仅要看债务和欠款的多少,还要看帐面资金的多寡,一般来说,只要债务和欠款安排合理,账面资金越多对公司越有利。能源公司已经不止一次地向总部提出要求,按照周如泉的话说,要么总部大规模的持续注资,要么让他直接从银行贷款,充实公司的资金库!仙女总部也不得不重视下属公司的意见,现实情况明摆着,市场需求他们也不是不清楚,于是,仙女各子公司的老总们都收到了总部的问询,只是让总部很没面子的是,几乎所有的高层负责人都表示了赞同意见,甚至没有一个人表示反对!
仙女决心筹建银行,李氏家族决心筹建自家的银行,而如何筹建银行,筹建什么性质的银行,何时筹建银行成为他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投资需要资金,这就要求只有在公司的整体财政好转后才可以实施,这一点儿也是非常明确的!到了44年,这个机会终于来了,根据预测,当年仙女总部的收入应该在九千亿以上,未来几年的收入会更多,持续贷款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少,比如45年的数额多达1。4万亿的到期银行贷款可以全部偿还,同时,根据能源公司的意见,这一年组建银行更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在李氏家族内部,也对组建银行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决定以家族的两个公司命名,由仙女来控股管理。银行以存储和贷款为主要业务,接受社会存款并承担向各类公司的贷款业务,当然这要有明显的李氏或者仙女特色;银行的基本功能是为旗下各公司提供一个资金运转平台,使之成为总部对各公司的一个更便捷的控制和支持工具。本来,按照他们的意思,这完全是自家的事情,关起门来慢慢搞就行了;同时,仙女总部也认为这不过是自己的事情,由他们自己说了算,不需要什么合作伙伴,只需要适当的借助一些伙伴的便利设施就行了。但是,某些人不希望李氏家族或者仙女的自做自为,把李氏家族纳入“正轨途径”,把这个家族限定在可控范围内,是他们更愿做的;只是某些人非常不愿意他们的银行“被世俗玷污”,非常不情愿别人分享他们的可能利润。然而,李氏家族实在“太弱”了,根本就挡不住诸多方面的压力,最终不得已只好接受了其他银行参股的“不合理要求”。
李氏家族对某些人士提出的由工商等银行参股的建议要求非常不愿意,虽然明知道不可能拒绝人家的“好意”,但向来对此不敢冒的他们还是提出了至少拥有银行80%股份的“硬性要求”,几经交涉,才终于达成了一致,而既然意识到了不可能独家拥有银行的股份,既然已经扯进来两个合作伙伴了,那为什么不可以再寻找其他的合作伙伴呢?有此考虑,他们首先征得了仙女总部的意见,而后各子公司的意见也被征询,并最终把目标定在了比较有把握的两家银行,印度斯坦银行对参股很感兴趣,但是对拥有如此少的股份非常不满,可是他们对李氏家族根本就无可奈何,能够进入李氏银行已经是相当不错了,思虑再三,在某方面的压力下,只好接受了这个不平等的待遇!德意志银行对仙女提出的参股建议也很感兴趣,毕竟直接渗入这家据说可能是最有前途的大财团可是非常难得的,但是同样对参股比例提出了不同意见,甚至非常礼貌的当场给予拒绝,在他们的意识里,拥有如此少的股份是不可接受的,尤其是李氏一家就拥有高达80%的股份,可是他们顶不住斯派克家族的公关压力。斯派克家族也不清楚这个朋友为什么如此固执,既然要创建银行,既然是在寻求合作伙伴,那就不应该是这种做法,但是朋友相求,他们还是决心鼎力相助,结果,李氏银行的四个合作伙伴瓜分了“高达20%的股份”。李氏银行进入了各个合作伙伴的业务渠道,可以使用合作伙伴在世界各地的分支银行设施,几乎不用支付任何费用,而相应的,各参股银行也“可以利用她的业务渠道”,可是按照一些评论家的分析,仙女此举是明显的“巧取豪夺”,是对参股银行现有资金的“强制性劫掠使用”,几乎不用开设一家分行,就可以开展全球业务,而事实上,李氏银行在以后的各期发展中,都非常好的利用了这些分支机构,虽然她也曾经建立了一些分支银行。
当仙女筹建银行的时候,李世康正在悠闲自得的享受他们的“独家”生活,回到北京的年轻人又在一家银行谋取了一份差使,继续给自己充电,然而更多的时间却用来完成一个李氏成员的重要责任,不过,当听说银行终于要筹建的时候,他知道“机会终于要来了”!身为李家的血亲成员,他继承了父母的双重特点,既有娘亲对工作的执著,又有父亲的“风流好色”,在整个家里都比较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