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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什么人!
虽然已经不是二八年华,但谁说年轻就是女人的本钱,光年轻有什么用!
空有着一副好皮囊,没有大脑也就是等于死路一条!
她林珠虽然已经二十八岁,却又怎么会怕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女生?
☆、虎视眈眈2
她林珠虽然已经二十八岁,却又怎么会怕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女生?
90后,都是一群脑残小贱货。
一天到晚,只想着一步登天,勾引到男人,从此锦衣玉食,再也不用干活了。
90后,一个个骄横任性,自以为自己是公主,需要男人哄着,宠着,捧着。
怎么可能像她一样,懂得男人想要些什么!
怎么可能跟自己斗?
她林珠,早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就成功地拆散了一个看似完美无缺的家庭……
哈哈,真爽快!
林珠想到这件事,嘴唇便浮起微微的笑意。
那是她在感情上取得的最大的胜利,而且之后,依旧战果累累。
没有那一个蠢男人,她又怎么会得到那一笔五百万的巨款,继而出国呆了三年。
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将自己的过去,重新包装起来!
甚至连名字,都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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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儿已经消失了,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叫做林紫儿的女人。
她现在,是林珠。
她的容貌改变了,变得更加美丽,就算是以前的朋友、同学,一见到都未必认得出来。
她所有的身份证明也都重新做过,户籍地,出生日期,全都改变。
再也没有人能够从她的履历中发现任何破绽,她现在是林珠,在国外名牌大学留学四年,端庄高贵的精英女人!
再也没有人能够找到,她曾经生活在C城,和一个叫做舒以默的已婚中年男人纠缠的任何证据。
就算那个笨蛋白痴男人再见到她,她都只会好像看见了路边的蟑螂一样,避之唯恐不及。
他以为她爱他?做梦!
不过是一个老男人,半只脚都快跨进棺材了,身上的肌肉都松弛了,X能力也有限。
亏得当时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自己还曲意承欢,每天夸赞他,变着花样地和他享受床笫之欢。
可是她的心里面,从来就看不起这个男人。
不过就是个总经理而已,又不是什么豪富大贾。
四十几岁的人了,还贪图新鲜的肉体,贪图浪漫,呸!
☆、虎视眈眈3
四十几岁的人了,还贪图新鲜的肉体,贪图浪漫,呸!
虽然,他变卖了几乎全部的家当,交给她。
他当时言辞恳切,还含着眼泪。
说他对不起她,他爱她,这五百万,是他所有能够拿出来的一切了……
哈哈哈哈,这只蠢猪。
当然,她收下了。
她看不上这个男人,可是他的钱当然有用。
有了这些钱,她可以抹杀过去所有的记忆,抹杀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生,出身下岗工人家庭的事实。
现在,她有了这样的地位,说起来,还得感谢那个蠢猪。
不过,她是再也不想见到那个人了。
现在,那个人肯定是一个潦倒平凡之极的老男人,发福,肚子就好像轮胎一样一层又一层,说不定还秃了顶。
有什么资格,再跟她见面?
他曾经得到过她的身体,已经算是他这辈子的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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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老天眷顾她,在三年前的那场慈善晚宴上,她得知即将继承龙麟集团,刚从巴黎留学回来的霍家太子爷——霍晟,也会到场。
这个男人,是她一直心水了许久的猎物!
她出动了所有的人脉,打听清楚霍晟所有的喜好,包括喜欢女人怎样的身材,怎样的打扮,香水的味道,事无巨细。
然后,为了这初次见面,她花了十几万购置了一袭深红色的礼服,正好衬托出她雪光照人,冰肌玉骨的肌肤!
穿着三寸高跟鞋,端着一杯红酒,款款地走到霍晟面前。
然后假装扭了脚,不小心,将红酒泼在霍晟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