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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欢,就连吃饭也有些心不在焉。
“快吃,不要胡思乱想。”
夹出一块排骨放到程恩的碗里,还不算是很难吃,要不是为了程恩,他才不会到这来读书,本来已经在国外取得学位,他完全可以在家每天盯着股市,看准形式,开一间公司,不断的做大变强,他的战争储备就要展开了。
“不知道小欢吃的怎么样?我要是会做好吃的饭,就给小欢拿便当,这样就不会担心他是不是营养不均衡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要因为缺乏营养困住他。”
还是那个小鬼,看着排骨的时候想的还是那个小鬼,那上课时候他有些走思,也是在想程欢了?
“你要是不好好吃饭,困住的就是你。那个小鬼,一定是开开心心的和那个叫云云的小女孩一起吃饭呢,吃完饭之后,还有饭后水果,一个苹果,两个人吃。”
就是要刺激他,刺激的大一点,程恩就会清醒了。
一个苹果两个人吃?一人一口?光想着那个画面,程恩就觉得从心里向外边冒酸水。
“那个女孩一点都不可爱,根本配不上小欢,小欢多可爱啊,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睛会变成弯弯的,小脸有一点婴儿肥,捏起来很软,小小的身体有牛奶的香味,抱起来很软,虽然有时候会调皮,但是,他顽皮的时候小脸上会有一种很眩目的神采,我弟弟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孩,那个女孩又矮又胖,一点都不好。”
他不知道吗?当他一脸迷恋的说程欢的可爱的时候,身边有一个人已经满身的黑气,全身发抖的,拿憎恨的眼神死死的瞪着他。
看看他的样子,就好像是在说他最爱的人,一脸的痴迷眷恋,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说着他的爱人,眼神迷离,唇边还有一抹倾慕的笑容,只是那话里边带着满满的酸意,就像是一个吃醋的人,听见他的爱人有了别人,满心的不甘,只有诋毁才能平衡心里的不甘。
“那是你弟弟,不是你的恋人,我已经说过了,不要试图绑他在你的身边,那会让他讨厌你。他有女朋友很好啊,你就可以做些你的事情,他也不会沉浸在丧母之痛里。你不是希望他活得开心一点吗?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搞就搞吧,不就是一个小女朋友吗?他们能玩在一起,就说明他们对彼此很有感觉,你也就不用担心他长大之后找不到爱人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很好。”
为什么不看他一眼?满脑子的程欢,他呢?他就这么得不吸引人吗?为什么程恩不看他一眼?
“对啊,他们还小,这段感情一定维持不了多少时间,他们会分班,到初中的时候,他们就会分校,等到高中大学,这个云云就不知道在哪了?一定没问题的,我就是瞎操心,小孩子,懂什么叫做谈恋爱?不过是过家家的游戏,玩玩而已。”
想明白了,开心的挖了一大口饭吃进去,就连排骨都很香呢。
“可是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以后都变成夫妻的,青梅竹马,发展起感情来很容易。”
就像是他啊,想守在程恩身边,慢慢的,让程恩发现他的好,感情就自然水道渠,这也算是青梅竹马,只不过那十几年没有陪在他的身边。
“不要让我一直的担心了,我现在很害怕小欢被抢走,他要在我身边陪着我,直到他完全有能力独立之后,再让他出去单过。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有自理的本事,自己都管不了自己,不会谈恋爱的。回家我就对他说,那个云云和他不相配,不要再来往了,等他再大一点再说感情的事情。”
专治,连感情他都要插一脚,程欢那个无理取闹的脾气,一定会和他吵起来。就说不要让他管了,他还是死死不放,自己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呢,干什么对那个小鬼一再的看重?他也十五岁了,心智已经成熟了吧?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身边的人每天都拿炙热的眼睛在看他,程恩是一个小白痴,算是服了他。
“吃啊,施,你怎么不吃?啊,你怎么把你的排骨都放到我的碗里了?”
程恩回神的时候看见他的碗里有小山那么高的金黄色排骨,可是孟施的碗里就剩几条青菜,可怜兮兮的,就好像是他在虐待孟施。急忙的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出来,放到孟施的碗里。
“你也要吃啊,排骨饭,要就着排骨吃才好吃,你都给我了,你吃什么啊?”
满脸沮丧的孟施一看程恩关心的给他夹菜,本来有些酸疼的心,马上回暖,程恩的动作和关心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小太阳,照的他全身都暖暖的,本来很低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高昂。
“我吃了你的午饭,这些是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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