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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地躺着。几分钟前它还在几百公尺外的一个玻璃罩里,现在却被寇云用力地“想”到了我的面前。
哦天哪。
“这就是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个?”
寇云点头。
“那现在展览大厅里。”
寇云摊了摊手,好似一切后果与她无关。
哦天哪天哪天哪。
顾不得追问是怎么回事,逃跑先!
幸好我随身带的公文包足够大,把水晶球塞进去,立马付了茶钱,拉着寇云出门跳上出租车就走。
开过几个路口,我隐约听见远处传来警笛声。
旁边寇云老老实实坐着,一声不吭。
这惹祸的祖宗呀。
我忽然又想到了狴犴。我们竟然在这只主管刑讼的神兽眼皮底下,干了件偷鸡摸狗的事,这也算是一种行为艺术了吧。
出租车上不方便盘问寇云,我暗自回想着刚才的情形。
首先,这是一宗现阶段科学所不能解释的事件,也就是俗称的超自然现象。寇云隔着很远的距离,用想的就把水晶球隔空摄入怀中。在新希望号上她最后要求再参观一次,显然就是为偷水晶球作准备。
寇云居然有这种能力,这足可称之为特异功能了吧,讲起来,和隔瓶抖药丸算同一种能力,都是无视间隔把一样东西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但难度就有天壤之别。
寇云的奇异能力就像一根线,转眼之前,把许许多多的东西连在了一起。
不知为何,第一个在我脑海里冒出来的,却是一盏灯。
那盏在看守所里突然坠地,引发绝地大逃亡的灯。挂着灯的铁链莫明其妙的分开了,原本紧密相连的两个铁环被魔术师抖了开来,而那时,寇云不正扒着窗往外看吗?还有之前,她被带出去审,回来的时候,因为磨磨蹭蹭而挨了看守警的训。她在看什么呢?她一定抬头往上看,看那盏灯。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施展这种能力的前提,是要对转移的物体有一定的熟悉度。至少你得知道,那是什么样子的。
第二样在我脑海里冒出来的,是一把枪。
我曾经以为寇云受过严格的训练,可以让她在奔跑途中从地上捡起枪。后来我和她慢慢熟悉,觉得她实在不像个受过那种训练的女孩,那把枪,就成了埋在心底里的一个谜。
现在谜底揭开了,寇云不需要动手也不需要动脚,她只要想一想,就可以把枪弄到手。
还有她百战百胜的骰子,被天花板上掉下来的啤酒瓶砸到的可怜男人……噢,还有她被抓进看守所的原因——偷面包。
天,她可绝对是个神偷,不过空有技术,人太笨,这才被逮了进来。
然后,还有寇风,那个神奇的魔术师。
那个再优秀的魔术师,都无法识破的魔术。因为那并不是魔术!
我把公文包放在沙发上。现在这个鼓鼓的包价值亿万,不过我并不急着打开它。
“除了你和你哥哥,这种本事还有人会吗?”我问寇云。
她脸色有些苍白,不知是刚才耗了太多的“能力”,没有恢复过来,还是心情忐忑不安的缘故。
她坐在沙发的另一端,像头惊慌的小羊羔。
“别人我不清楚,不过村子里,人人都会。”她轻声回答。
听起来,这像是遗传。一种变异的能力,通过血脉传承下来。
“所以,你在看守所里听我说起自己的遭遇,就猜想,这件事情可能和你哥哥有关。别人以为这是个笑话,插在死人胸口的刀怎么可能自己飞到我的手里,但是你却知道,这是有可能的。因为你能做到,你哥哥能做到,甚至你们寇家村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
寇云“哇”的大哭起来,边哭边和我说:“哥……我是那么想过……我想跟着哥走,可能会找到……找到……但是但是,哥我不是要利用你呀,真的不是……”
她情绪激动,哭得话越来越讲不利索了。
我站起来,走到卫生间给她绞了根毛巾。走回来的时候,小丫头以为我不理她了,缩成一团嚎淘大哭,还不时“哥”“哥”地喊着。
“哭啥哭啥,再哭邻居就该来敲门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家出什么事了呢。来来,自己擦擦脸。”我把毛巾塞给她。
“先说好啊,这身衣服你可得自己洗,眼泪鼻涕的,脏死了。”
“哥你不赶我走?”寇云仰起大花脸,抽噎着问我。
“哪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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