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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爆满——“旁听席上,已无地可容”。看客盈门,陈先生格外来劲,这一次,他对强加在头上的“危害民国”罪名,抗辩得最有道理:
谓我“危害民国”,因为我要推翻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但是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反对政府并非危害国家。例如满清政府,曾自认朝廷即国家,北洋政府亦自认代表国家,但是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推倒北洋政府。如谓推倒政府就是危害民国,那末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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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尘独秀峰——祭陈独秀(6)
肃穆的法庭上终于爆响了会心的笑声!人们差一点要为这位被告的抗辩喝彩了!害得胡审判长连忙制止,场面才没失控。法院审了三天,陈独秀的精彩答辩也让旁听者大叫过瘾了三天,而辩护律师章士钊的辩护词亦十分精彩。两位老友的辩护词竟成了经典的法律教材!而最幽默的是,陈独秀竟然不仅要求法庭宣告自己无罪,而且还要求赔偿自己“在押期间之经济上、健康上的损失”!不过,南京政府不比北京政府,“司法独立”已经成了###时期的蒙人幌子。因此,陈独秀还是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经上诉后改为八年。曾从莫斯科跑到土耳其秘见托洛茨基的彭述之,与他同刑期,其他同案犯各领刑五年和两年六个月不等。但只服了一半的刑期,陈独秀即获得自由。那一天是民国二十六年(1937)8月27日。“八一三”后,上海已为日军占领,南京政府迁都在即。外寇当前,国共已二度合作,中共方面提出的合作条件之一,即释放一切###。陈独秀乃全国最大的###,虽已被中共开除,但当然也在释放之列。于共产党来说,此翁乃本党创建人之一、早期唯一的领袖,还是张闻天、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核心人物的思想导师,况且坚持反对国民党政权,故敦其回归党内,于公于私,都更为有利。所以,陈出狱后,中共###董必武马上衔命登门造访。于国民党来说,此人乃一代文坛盟主、独自于国共之外的思想巨子,是坚决反对斯大林主义的民族主义者,而且只是一位精神领袖,不是暴力斗争的鼓吹者,故出狱后可供奉高位以招揽人心。然而,要把陈独秀释放,政府总得给自己台阶下呀!于是,狱方便奉令通知陈写个悔过书。不料,这位性情不改的囚徒闻后大怒:“我宁愿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陈独秀说这句话后的数日,日军飞机果真夜袭南京,大肆轰炸,仅狱中就挨了八颗炸弹!不悔也罢,反正要放人——8月21日,司法院院长居正向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呈递了《请将陈独秀减刑》的公文:
查陈独秀前因危害民国案件,经最高法院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终审判决,处有期徒刑八年,在江苏第一监狱执行。该犯入监以来,已愈三载。近以时局严重,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似宜宥其既往,藉策将来。拟请钧府依法宣告该犯陈独秀原处刑期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
因为陈独秀从被捕至眼下,已经被囚近五年矣,将其刑期减为三年,就等于无
陈独秀被国民政府逮捕判刑后;1937年春在南京第一监狱中留影,仍是一副”龙性岂易驯“(陈诗)的轩昂气宇。照片旁的字为他亲笔所题。
条件放人。非常时期,当局“依法”办事的速度也突然非常地快了——国民政府当天就发出指令:“呈悉。应予照准。”第二天,“国府明令”即在《中央日报》等各大报上刊出。第三天,陈独秀这个令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深感恐惧的思想巨兽便从笼中踱了出来。到底是斗士,陈独秀出狱后的头一件事,就给《申报》写了一纸声明:
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三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前此法院科我之罪,诬以“叛国”。夫叛国之罪有明文,外患罪与内乱罪是也。通敌之嫌,至今未闻有人加诸鄙人之身者,是外患罪之当然不能构成。迩年以来,国内称兵据地或企图称兵据地之行为,每役均于鄙人无与,是内乱罪亦无由周内。无罪而科以刑,是谓冤狱。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
铜头钢牙,决不言败,还是那个铮铮硬汉陈独秀!陈独秀接受托洛茨基思想,是必然的。他从切身经历和旧友被屠戮的残酷现实中,认清了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斯大林主义的本质,他非常自然地接受了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陈独秀与托洛茨基同庚,都生于1879年,但两人素不相识。最早,陈独秀是从一批自莫斯科留学回来的年轻中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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