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4/4 页)
他生病的小女儿想吃肉的缘故,跑到森林里设陷阱,捉了两只兔子!
真是胆大包天,罪无可赦!
一位高贵的骑士,考里亚的彼得森,作证他在巡视森林的时候,在兔子陷阱旁边将被告人赃俱获!
他的一名随从,和另外一个当时在森林里砍柴的仆役也做了证。
“被告,你违反了布拉德领地的法律,还有什么可说的?”布里亚的保罗庄严地问道,虽然他大字不识一个,也没有戴后世才有的法官假发,但是他高贵的出身和长期作为上等人的经历,使得他在对待一个穷苦的农夫的时候,很有法官的威严,“森林里所有的鹿,野猪,兔子都是属于领主所有的,非领主所有的狗都要切掉前脚的三个脚趾,狗都知道,你这狗东西想说你不知道是徒劳的。”
“求求你,好心的老爷,我是一时糊涂,可怜可怜我吧。”被告痛哭流涕,“发发慈悲吧,我女儿还小啊!我没想过抓两只,我是初犯啊!”
布里亚的保罗丝毫不为所动,这是理所当然的,一个贱民也值得同情么?别说像他这样土生土长的贵人,就是好些从一两千年后穿越到贵人身上的,也决然不会在“规矩”——哪怕是连法律都不算的所谓家法——面前把一个贱民的死活放在心上的!
何况这个贱民触犯的还是法律!
威严的,堂皇的,让人情无容身之地的法律!被后世赞美的法治社会,怎么能为一个贱民开恩呢!
他大声宣布:“法律规定,私自抓一只兔子的,要刺瞎他的双眼,抓两只的,处死!我在此遵照布拉德领地的法律,判处被告绞刑!”
什么!
罗怡大吃一惊,连掩饰都忘了。
就为两只兔子,要吊死一个人?
虽然这里的人命很便宜,便宜到为划十字少用一个指头都能杀掉一百个,但是……
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保罗,能赦免他吗?”
骑士和随从之间响起了一阵交头接耳的嗡嗡声,彼得森震惊地望着她,虽然来的时候已经从同伴那里听说了女主人的疯癫,但是关乎他的利益,以及女主人的利益,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在利益相关的地方提醒女主人不要疯得太厉害,免人的债是一回事,赦免一个小偷是另外一回事:“夫人,他可是偷盗了您的兔子,这个贼!他损害了您的利益!要是赦免这个小偷的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