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1/2 页)
侗仍は氲囊�栊恋枚唷�
书本总是我力量的源泉,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手边能找到的黑人的历史,妈妈从来不会阻挠我读书,只是我把拉普·布朗的《黑鬼去死》和埃尔德里奇·克利弗《冰上灵魂》这种书带回家的时候,她会稍稍提醒我注意一下。她也支持反战运动,甚至我们穿着印有标榜黑人身份和荣誉感的大背心,她都可以接受,上面印着什么“灵歌老大”、“黑人力量”、“胜利在于坚持”,甚至再出格一点她都可以,妈妈本人还穿着印有“灵歌大姐大”字样的大衫给我洗衣服。但原则是我不可以太过火或者出格,时不时她会警告我:“孩子,若想变成拉普·布朗第二,你就别来见我。”
有时,我读书并非自己过于激进,不过是出于了解的目的,想在了解之后再判断取舍,每当这时,她就会有点担心,“你才不会相信这些东西,对吧?”
当然,我会让她放宽心,自己不会相信这些,也不会变得动辄大打出手,用武力解决问题。
妈妈也知道有很多东西对我会产生影响,其中最大的就莫过于音乐。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居然和20世纪60年代这么多伟大的音乐巨擘经历了相同的时代,这些名字不胜枚举,詹姆斯·布朗、鲍勃·迪伦、披头士、滚石、马文盖、史提夫·汪达、诱惑乐队、吉米·亨德里克斯、斯莱·斯通,当然还有迈尔·戴维斯,一曲《即兴精酿》横扫20世纪60年代乐坛,时至今日,这首曲子仍是20世纪的经典名曲,其重要意义不亚于爵士乐本身。对于我而言,似乎是戴维斯把所有这些历史、政治、社会、种族、音乐等方面的东西一古脑儿地灌输给我,其中有夹杂着情绪的起伏、希望与失望、快乐和伤感、大喜和大悲,所有这些混合在一起,便是那个时代真实的情感记忆。
这种情感也仿佛音乐一般,在我的个人经历之中栩栩存在,我十几岁时,就是在酝酿这种音乐般的意境,有的是基于即往,有的是来自当下。在接下来的时日,由于青春期的到来,我对女孩子和性产生了异乎寻常的兴趣,欲罢不能。一连几年,一切和异性甚至阴性有关的东西都会让我兴致勃勃,趣味盎然。甚至,突然一阵风起,都会让我起生理反应。所有这些出现的都毫无征兆,让我措手不及。甚至坐公车,马达启动都会让我出现反应。当时我觉得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就要炸开一样, 可那时候没有人告诉我这都属于正常。
但从另一角度而言,能了解自己潜在的力量也是件妙不可言的事情。就像一觉醒来,忽然天上掉下一辆名牌跑车一样。但作为未成年的孩子,体内涌动着的荷尔蒙,却无法做任何事情,这本身就像空有跑车,却没有驾照一样让人难堪。我还真有一两次“试驾”的机会,可是在到我有了自己真正的女朋友之前,事情都难遂人愿,每次尝试的结局不过是与在威利舅舅家时的经历无二,那次我为了引起隔壁女孩的注意,特意爬上了她窗下的一个牛奶纸箱上,结果磕破了膝盖。
最让我难堪的莫过于这种反应来的太不是时候,比如,一个小个子老奶奶付费给我,让我帮她清扫车道上的积雪,再帮她干点家里的零活,顺便让我把她从沙发上扶起身来,“来,克里斯,帮把手,等我站稳了再松手。”
“好的,没问题,”我应答着,小心翼翼地帮她从沙发上起身,可当我俯下身,帮这个颤巍巍的70岁老太太站稳的时候,我又起反应了。这简直比我和加文两个倾其所有,去27大街的绿洲剧场看恐怖片还要吓人一万倍。我知道这不过是人体部位的接触使然,我绝不是对这位老太太有什么非分之想,但我还是战战兢兢,辞掉了这份兼职差事。
所有这些苦衷,我以往只能找姐姐奥菲丽娅倾诉,可她和孩子德沙娜刚从家里搬出去住,这对我们兄妹几个都不是件易事。虽然我们同母异父,可是相处的就像一家人。她们就是我的亲姐妹,我是她们的亲兄弟,就这么简单。一方面,是妈妈一直这么教育我们,另一方面是我们团结一心,一致对付弗莱迪。以至于后来,金牡改随母姓--加德纳,不再随自己的生父弗莱迪的崔普雷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说明自己的身份和所属。
妹妹金牡和沙仑大概也和我一样,希望萨缪尔·梭特也能成为她们的父亲,弗莱迪并不因为她俩是自己的骨肉,而对她们客气几分。我见到姐姐奥菲丽娅就会没完没了地诉说想让弗莱迪永远不再使用暴力,甚至想要了他的命,为此就是蹲大狱都在所不惜。既然是弗莱迪让她搬出的家,其实是逼她搬走的,那么她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开始时,弗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