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4 页)
是不得了的“大事”,但对主考官来说,这只不过是“平常事”一件。
就算国家“大事”,也是一样。
的确,有的“大事”,也是“重要事”。历史上很多重大的战役、重大的改革,都如是观。
但大部分的“大事”,却不如何重要,在历史的长河里,一些当时叱咤风云的人物、一些震惊天下的变局,乃至一些血肉横飞的斗争,只不过是一口井里的风波,算不了什么大不了的事。
雷纯是给吴其荣办“大事”:“大事”使惊涛书生觉得自己很重要。
可是这些大事其实并不重要:一如皇帝任命童贯、朱励等去江南运办“花石纲”,他们觉得都是何等风光的“大事”,但在历史的评价里,那只不过是“丑事”而已。
——其实,纵办不成这些“大事”,对六分半堂和雷纯也依然无损。
办成了,自然最好不过。
如果是举足轻重、定判成败的重大事,雷纯当然在委派上自有分寸。
而且她会先征询狄飞惊的意见。
狄飞惊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已弄清楚了雷纯的策略,如执行计划的方式;他又用了很少的时间,已适应了雷纯的方式与风格;他也只用了极有限的时间,已弄明白了吴其荣的个性和雷纯任用他的办法。
他理所当然也责无旁贷的去配合雷纯——一如他去配合雷损一样。
于是,吴其荣在“六分半堂”里继续去办他的“大事”:当然,有时也常办“急事”。
人的一生,多办的是“急事”,但“急事”不见得就是“大事”,更不一定是“重要的事”。
像要“如厕”、“吃饭”、“服药”、“喂(孩子吃)奶”、“洗衣”、“耕种”、“工作”、“购(日用品)物”、“应酬”等等,就是“急事”,但完全不能算是什么“大事”。人的成就,八成以上要押在去办“重要的事”里,而特别大成功的人还得办成“大事”。可惜,一般人的时间,多浪费在琐碎的“急事”里,“急事”、“琐务”愈多,能花在完成“重要事”、专心在“大事”上的时间和心力愈少,自然成就也就愈低了。
这是很遗憾的事。
惊涛书生自从在水晶洞里习成“活色生香掌功”和“欲仙欲死掌法”,立志要作一番惊天动地、惊涛骇浪的志业,但入江湖不久,便知道光凭武功,还真不能遂志如愿,于是,他把“办大事”的野心日渐收敛,连“重要的事”(例如像以前一样勤加习武,以俾有日大展身手、尽展才能)也少办了,日常里,得享乐时便享乐,听歌看舞爱美女,已是办“急事”
的多,做“好事”日少了。
一个人的成就,主要是在他做了多少“重要的事”上,而不是在“急需的事情”上。
——久而久之,吴其荣已愈来愈不长进了,而且也愈来愈甘于不长进了。
花枯发则不然。
他既无意要做大事,也不管政事,但却跟温梦成一样,都是民间百姓各行各业所推举出来的领袖,他们也都喜欢“管不平事”。
他们只要稍有“抱不平”之心,就难免跟蔡京一党的人对立;事实上,只要稍有正义感的人,就一定不直蔡京、朱励、童贯、王献、李彦、梁师成等人所作所为。
由于蔡京当政当权也当令已十数年矣,虽二遭罢相,但仍大权在握。他投机钻营,盘剥人民,已到了无耻已极的地步。由于得到皇帝赵佶的极度信宠,他又好虚饰颜面,所以一旦妄作胡为,便先号称:“这是先帝之法”,“此乃三代之法”,甚至还倭说那是神宗熙宁、元丰时期的“遗意”,而且竟可以不必知会皇帝,私发手诏,谓之“御笔手诏”,妄布圣旨,用以杀尽忠臣良将,广植党朋,因而,事儿巨细,国家大事,万民生计,全落在蔡京一人一党手里。
凡是大臣有疑,他就下诏格杀灭族。凡有颁布,怕人疑他为私谋,就说“此上意也”,而且一个命令颁布下去,善则称已,过则称君,更使民意沸腾,天下之怨愤均加之赵佶身上。
可是说也奇怪,赵佶还是信之不疑,甚至蔡京几次假意辞官,赵佶还哭着哀求挽留他,并赞他:“公纵不爱功名富贵,也得为社稷着想啊!”蔡京既有皇帝的信任,便胡作妄为:
譬如他的“方田均税”法,把天下地主土地强加“浓缩”,本来多的,忽然变少,本来大的,突然变校本来三百多亩地,现已缩为三十亩;但农民的税却大为“暴涨”,本来三十文钱税赋,而今却要交近二千文。这使得天下农民俱叫苦连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