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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韦雨并没有去,她一向不喜我和仔狗浩军他们混一块。
可她却是我从浩军那边的朋友介绍认识的。
最初的韦雨是受我的皮相吸引,而后才是名字。
是的,我有一副好皮相,无论走到哪里,总能收获一些倾慕目光,我早已习惯,产生了免疫力。
好皮相确实带给我众多便利和光彩,但是,它却让我觉得自己更加悲哀。这年头,几乎没有人会去用正常心态去看一副好皮相下面的那颗心,即使它是恶魔化成,也会有人对它狂恋痴迷。
没人懂我,我找不到同类。
除了已经远在向日葵之国的兰诗。
她离开后,我更是封锁了自己的心,把自己锁紧牢笼里,用虚情假意,过活。
我爱韦雨吗?
我也曾经问过自己。
去年浩军的婚礼上,我和当伴娘的韦雨闹了别扭,作为伴郎团的核心成员,我疯了似的喝了好多酒,都说酒多失言,我醉后疯言乱语,甚至还挤出了好几滴眼泪。
眼泪煽动眼泪,连得作伴娘的韦雨失了职,也对我哭得梨花带水。我知道她有多爱我,从第一次见面,她极其惊讶又开心叫道:“啊,你叫予为?我叫韦雨,我们的名字刚好反过来耶!”我就知道。而那一刻,我在醉意泪眸中看着她哭红的眼,突然对她产生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我知道这种感觉很荒谬,但它那一刻起的化学反应很强大,当我酒醒后,我很认真的进行思考,觉得和韦雨该认真起来,我该把那颗心里与兰诗、音乐有关的那些腐坏部分狠狠剁掉,给这个爱我的女人一个可以幸福的未来。
我们恋爱,也有热度,然后归平静。
是的,我想,我爱着韦雨,有她在,我觉得,很好,真好,我的心里很平静。也体验到那平淡中的小幸福,因为,我需要一个人来爱我,来填补我的空洞,而韦雨,她就这么出现了,她全心全意的爱着我。也许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想法,但我想,是的,因为我,也正在努力全心全意去爱她。
我以为音乐已经随着兰诗的离去而消失在我的生命,但是韦雨说最喜欢我弹琴的样子,专注又帅气,特别迷人,于是我和仔狗大秦他们又玩起了音乐。
音乐,是我和兰诗唯一的青春纪念。
当年兰诗走了后,把我的爱,我最想要的一切都带走了,把我曾经视为生命的音乐也带走了,却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个时候,我也从不认为自己有多爱兰诗,所以当有其他女生出现的时候,我还是可以去和她们嘻哈暧昧,但当兰诗告诉我她要走了,我才知道,从那天起,我的人生,失去了色彩,只剩黑夜。
那几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不玩音乐不谈恋爱,毕业后,在家里的安排下,我成了法院的一名公职人员,而我所有曾经的不甘,愤怒、张狂和热情早已全都消失殆尽,我学会了用公式化的一张面具去面对周遭的一切。
我似乎给了自己一副枷锁,让自己坐牢。
去年生日那天,我和韦雨领了结婚证,交往一年有余,我跟韦雨见过双方家长,很快订婚,登记,只差一个仪式,那个仪式原本预计在今年的深秋完成。
在等待仪式的日子里,一切依旧平常,平常到我以为就这样直到天荒地老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条信息,只有三个字——下周见。
那个号码,是远在俄罗斯的兰诗的。
我没记,可记忆神经却一直本能的记着。
兰诗,我说了从你离开的那一天起,就开始遗忘你,可是我的记忆却不肯放过你,我对它,无能为力。
那晚,我变得烦躁,甚至和无辜的韦雨起了口角,最后一个人冲门开了车出去。
买了一打啤酒,将车开到郊外,荒渺无人,我坐在车里喝着,姿势难得的斯文,听着年少时喜欢的歌曲,一瓶接一瓶的灌自己。
他妈的,我恨自己好酒量,怎么喝都喝不醉!
酒没有迷醉我,下了车,吹着郊外刺寒的秋风,我的鼻涕泪水全涌来,头晕脑胀,整个世界在我眼前晃摇,欲覆灭。
那一刻我在想,倘若这一天是世界末日,这个时候,我多希望是兰诗在这里陪我看天覆地裂。
迷迷糊糊,我听到当年兰诗巧笑倩兮,在我跟前撒着娇对我说的话:“予为,我们都是属于风的孩子,你看,我们的心同属一个灵魂,无论将来我走到哪里,你走到哪里,只要伸出手,迎着风,感受它的吹拂,闭上眼睛,听它在耳边静静的吹过,就是我在你身边,唱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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