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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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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顾影自怜的样子;我和刘至诚讲段子时她愠怒的表情,她有时看着王建南却又略显呆滞的眼神。

我知道这种情况叫“精神恋”,这样的女人在80年代特别多,越美的女人越容易搞精神恋,我朋友张乐的姑妈是当年的大美人,48岁了依然光彩照人,80年代成都文化界有一半男人为她疯狂,她一直没结过婚,也从没见她和任何一个男人真正在一起,张乐说他姑妈可能还是处女。不过她们当然要恋爱,她们的恋爱方式其实是把男人对自已的爱做为一面镜子,通过镜子的反射来爱自己,男人的身体必须远离。

这样的爱很可怜,以前有位台湾女作家最后用一根长腿袜自杀,当时有人说那就是“精神恋”带来的悲剧。

男人的精神恋更糟,其实就是“撒娇派”,不仅撒娇,还热衷于各种荣誉,搞个人崇拜,经常玩失踪游戏以引起别人重视,甚至有可能吸毒。刘至诚有一点这种倾向,他办公室挂满了各种莫名其妙的光荣玩意,我现在就祝愿他撒娇致死。

沈秋玩“精神恋”,最倒楣的当然是王建南,他老公倒还可以找找外遇。

我也理解了,难怪我和王建南上次碰见沈秋老公和小甜甜在一起时,他显得那么宽容。

“沈秋一直以来都这样?” 我问王建南。

“你还记得当年在歌乐山吧,我们那时候很幸福。”

“她后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幸福的女人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女人各不相同,你想过没有,以沈秋的姿色,她可以在高级酒店被男人包起来,会被抓起来劳教吗?”王建南重重地放下杯子。

我想起糖酒会认识的女孩“小沈秋”,那天晚上她也算是卖淫,她当然不可能被劳教,不仅不会,正如刘至诚说的那样,她一定“前途不可限量”。

“那沈秋是在什么地方?”

“在火车站最低档的旅店,男人只需要花10块钱,一包烟的价钱啊,就可以——”王建南的话近乎哀嚎。

只花10块钱!太好了,我怎么没碰上这种好事。该死,我的脑袋可能真被撞成了一个混蛋。不堪回首,难怪这么多年王建南决不再提起这件事,难怪沈秋会渐渐习惯“精神恋”,以沈美人的心性,在那种地方被男人肆意地蹂躏,现在恐怕碰一下男人的身体,也会让她全身起鸡皮疙瘩。

可能王建南今天的酒喝得太多,也可能是我今天的表现让哥们更看重和我的友谊,所以王建南掏心掏肺,第一次把沈秋卖淫的真相说了出来。

本来我以为,他知道得可能不比我多。

王建南说的这些事,我一点不怀疑,我以前一直没有从逻辑上去推想过,首先,沈秋家境不错,她不至于为钱卖身,就算为钱,也一定会选择更好的方式,当年重庆有很多款爷围着她转。

如果是为性的话,她不是在和王建南恋爱吗?那沈秋为什么要走上这一步,其实我不问也知道。

“沈秋怎么会这样自暴自弃?”我还是问了。

“你和周家梅恋爱过,你应该理解。”

我当然理解,80年代的恋爱都很疯狂,我和周家梅在90年代初还体会过,我们那一代人当时的恋爱不仅要操气质,甚至还有人用命来换。

“你们几天一封信。”

“三天。”

“那时候也没有电话。”

“对!有段时间我们失去了联系,沈秋完全疯了。”

我想起第一次和周家梅约会时,她说女人在绝望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女人的确比我们更了解女人。

这些年来,我总是用JB来思考问题,去理解人生,记得王建南说我这种思维不完全对,不能搞“一元论”。

当时我就说,不用JB思考问题,难道用逼来思考。

于是我们争论究竟应该是枪指挥脑,还是脑指挥枪。我坚持认为,用欲望来看问题,更直接、更简单,也更容易找到正确的答案。

现在我明白,人世间的很多事,仅仅用欲望来解释,是解释不通的,比如沈秋卖淫的事。

走出“卡萝酒吧”,我和王建南都已经醉眼迷离。

他指着不远处的一丛夹竹桃说:“你去年和敏敏在那里的事,我都看见了。”

一阵愧意涌上了心头,激灵之下我的酒意减了三分,清醒了不少。

想起最近发生的事,想起算命人的话,我心里很不平衡。我一定要带王建南去一个地方,来做为对多年来他的补偿,我相信他一定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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