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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不记得他是谁吗?”崔无上盯着朝露的脸,同时点点照片上的那个人,他在仔细观察她的反应。
邺朝露茫然地摇着头,“我就是很奇怪才问你啊,为什么我和这个人拍了这么多张照片,我都记不得他是谁。”
“他叫易日晞。”
当这三个字从崔无上的嘴里说出的时候,没有任何预期,泪水从邺朝露的眼眶里钻了出来,啪嗒啪嗒浸湿了照片。
“我记得这个名字。”
邺朝露吸吸鼻子,努力微笑着陈述,“我记得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我愿意用我的一切只换他回眸深情的一笑;我也记得,他喜欢的人不是我,而是支蔓儿,我最好的朋友;我还记得,那天他拒绝了我的告白,他离开了。我一个人站在楼上望着远处的人,忽然发现只要远一点、再远一点就看不清那个人的脸。我跟自己说只要跨出去,只要跨出这一步就会忘记这个人……”
她跨了出去,于是坠楼。
“我想,我做到了,我真的不是记得这个人的脸,我忘记了他是谁。”
这才是她坠楼的真相,如函为非所料。
崔无上心疼地揉揉她的肩膀,顺势合起那本相册,迅速塞进书柜最不起眼的角落,“不记得就不要勉强自己去想起,有些人有些事不值得你花心思去记。把它们通通放下,我们才能更轻松地上路。”
邺朝露乖巧地点点头,乖巧地告诉崔无上:“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要嫁给无上哥,我要做无上哥的好老婆。”
“这个……”
崔无上双眉紧锁,却逼迫自己脸带微笑。他的脑子里钻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不知道他现在晕倒会不会让整个局面看起来容易一些?
还是函为非那个坏丫头活得自在,拍拍屁股,把家一搬,好像他们这两年多的感情就此烟消云散。
她真的离开他了吗?
她真的放得下他们那些爱吗?
还是如他一般,根本无时无刻不惦念着对方?
坏丫头!坏丫头!
居然真的拿着二十万的支票搬走了,等他解决完手头的事一定把她追回来,罪名是:携款潜逃!
身体康复以后,为婚礼做着积极准备的邺朝露每天东逛西逛,这一日居然发现东方学院的门口新开了一家名为“为非作歹”的休闲屋。
为非作歹——好奇怪的店名,她因为好奇拎着订婚当天准备穿的全新小礼服走了进去。
“小姐,想喝点什么?”侍应生迎上前来,笑得客套。
“有什么好推荐的?”
她并不是真的想喝点什么,只是想找个陌生的地方坐一会儿,什么也不想,静静地待一会儿。
在家里,爸妈不停地跟她说,要懂事要听话,以后她就是无上哥的老婆了,将来还要做院长夫人,举止要得体,行为要端正,说话要有分寸。
他们越是如此,她越是犹豫,真的就这样嫁给无上哥吗?可她为什么总想找出那本相册,翻出相册里那张她遗忘的面孔?
不能徘徊不定啊,邺朝露。你答应大妈妈要做她的女儿,你答应无上哥要做个好老婆,怎么可以每天活得心不在焉呢?
可是,心的角落有个地方总是惴惴不安地摇晃着,她茫然地望着餐牌,一副不知所措的表情。
每天都有这样的人走进为非作歹,侍应生习惯地推荐道:“要是实在不知道选什么,我们这里有水吧师傅亲自操刀随心配制一种名为‘随便’的饮品,小姐想试试吗?”
“那就‘随便’吧!”听名字就让人想来一杯了。
坐着等待的工夫,邺朝露无聊地四下张望着,一不小心目光撞到一幅足以让她掉了下巴的画——
画中的女子通体全裸,乌黑的卷发蔓延到她的胸前,那种散发着诱惑的美让人无法抗拒。精巧之处在于这并非是一幅模特的肖像画,画者画的是镜中的自己,准确说来这又是一幅自画像。
而这模特兼画者本人,邺朝露碰巧认识,正是三年前抢走她的无上哥的坏丫头函为非。更让她瞠目结舌的是这幅自画像本是赠予他人的,而收画的这个人碰巧她也认识。
送给崔无上老先生,三十周岁生日快乐,又老了一年哪!
函为非自画
画作右下角那两行题字已经很明白告诉邺朝露了,她唯一不明白的是这幅函为非送给无上哥的自画像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恰在此时“随便”被端到她的面前,她抬起手喝了一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