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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滚落下来,所谓十指连心,这手上的经脉连接着身体,绝对比伤害其他位置要疼的多。断灵冷冷道:“说!”
精壮男子脸色煞白,几乎晕倒。
少妇不忍男子忍受这般折磨,长叹一口气,道:“你放开他吧,我都告诉你。”
断灵手臂一甩,将男子的右手甩开。
“这只手,就是号称天下第一剑的常情的。”
断灵与翡墨一愣,天下第一剑常情,他们又岂会没听过,这剑客本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柄长剑使得出神入化,曾帮助玄净坐稳王位,直到最后完成大陆的真正统一,但不知为何,后来,此人销声匿迹,任谁也找不到他,一代神话如同天上流星,绚烂过后竟然不知所踪。
少妇继续道:“可能,唯一知道常情隐退原因的,怕也就只有我们了。当年,常情以剑法闻名天下,但是,他最厉害的却是调兵遣将,甚至不夸张的说,如今大陆得以统一,一半功劳都要归功于他。他曾经带领大殷朝打了几场漂亮的胜仗,扭转过整个局势。但,如此英雄说到底也终究是人,是人,就会有感情,而当年他的妻子,就是我们凤蝶班的创始人,也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师傅,素蝶。
乱世中,凤蝶班好像是所有疾苦人民的甘露,总能给人带来欢笑,而我们也乐此不疲,毕竟给人带来欢笑也不是什么坏事。素蝶是才女,我们现在所表演的杂耍基本也都是她想出来的,或者是我们在她的杂耍上改编的。但是,乱世逐渐平稳,素蝶的光芒越来越大,而我们说到底也就是她的陪衬。我们都开始嫉妒,明明是我们一起努力,但是,却只有她,才得到那般荣耀。”
翡墨有些气愤说道:“所以你们就杀了她?”
“不,虽然我们本是计划杀死她的,但她最终却因常情而死。”
少妇继续说道:“那是常情的最后一次带兵,那次,可谓极为凶险,是关键的一战,若是败,殷氏也将被灭,大殷朝的子民也难逃一死,但是,那次,常情却胜了,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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