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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我也听人说了,有人说王妃心妒,容不下人呢。”
“依我之见那都是瞎掰的,上回听说王府里有个勾引王爷的狐媚子,王妃都给做主嫁了个知县呢,可见王妃宽宏得很。”
“嘘!这事儿你们也敢讨论?不要命了?我同意那位仁兄的话,王爷和王妃啊,感情好着呢。”
一路行来,百姓的窃窃私语混在热闹的喧哗声中,宁阳听得不是很清楚,诸葛端云却全数儿听了,他抿着唇,故意将宁阳护得更紧,惹来旁侧百姓的一阵儿艳羡。
有的小摊贩见诸葛端云骑马走得进了,故意吆喝两声,净捡着好的说。
“可看上喜欢的物件了?”诸葛端云的声音拂在宁阳耳侧,浅淡低沉。宁阳回头笑了笑,低头去看街市上的摆件儿,胭脂水粉她很少用,总觉得自己皮肤如今这个年纪正是好的时候,涂脂抹粉的平白糟蹋了皮肤,所以她平日里是不用的。只是比较喜欢簪花,尤其是蝶儿和兰花的样式。马走得很慢,没过一会儿,宁阳就见到一个摊子前有支木雕的兰花簪子,与她平日戴的金丝银线绕的不同,这簪子看着平淡,但花样却很精致,头儿上是朵含苞未放的兰花骨朵,旁边还有片小巧的叶子,看着喜人。
诸葛端云顺着宁阳的眼神看了过去,对摊贩说道:“那支兰花簪子。”
摊贩一听王爷大人要光顾他的生意,立刻点头哈腰笑眯了眼,双手就把簪子呈了过去,说道:“王妃好眼光!这簪子是街上最好的工匠雕的,最是雅致。”
宁阳拿到手后这才发现那簪子果然打磨得滑润,灯火下有种沉雅的气息。看她喜欢,诸葛端云问道:“兰花的还要不要再挑些?”
宁阳抬起头来,见诸葛端云的目光已经在摊位上搜索起来,忙摇起了头,说道:“这支就成了。”她可是还没忘上回在北关的时候,诸葛端云让人把街市上样式新鲜的蝴蝶簪子都买了回来,直到现在她都还没戴过一遍,这种囧事她可不想再在帝都的街头再上演一遍。
诸葛端云闻言也不多言,更不问那摊贩簪子的价钱,只扔了十两银子下去,便打马继续前行,身后那小贩拿着银子直笑眯了眼,他已经预见到明天帝都里会有多少女子争着来他的摊子买那支花样的兰花簪子,今儿晚上回去要多跟那工匠订些才行。摊贩见到旁边一群人的羡慕眼光,忙把银子往怀里揣了,咳了一声挺直了脊背,好似遇上了无比荣耀的事。
诸葛端云骑着马带着宁阳走到几处杂耍的台子前看了一会儿,直到听她说吵了这才往前继续走,宁阳偶尔回了一次头,发现有不少百姓都一路跟着,他们在哪儿停下,百姓就停下,他们看什么,百姓就看什么。这不由让宁阳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了吧?没想到她平平常常的一个人,到了古代竟然被人追着走的瘾。
渐渐出了杂耍的地方,前方有一处戏台,对面是一处酒楼,不少酒客临窗坐着,边饮酒边听戏,酒楼大堂里跑堂的伙计忙里忙外地招呼着,门口站着个提着笼子的农户,赔着笑说道:“爷,求您买了这只野兔吧,随便给几个铜板就成。”
“走走走!别在这儿杵着了,咱们酒馆里的菜都有专人送来,不要你的。”小二一脸不耐烦地出来赶人。
“求您买了吧,小的一大家子指望着这几个铜板吃饭呢。”那农户穿得单薄,身子有些佝偻,眼里带着恳求,一看就是老实人。
宁阳蹙了蹙眉,见那农户可怜,便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只见他手上提着的笼子里正装着一只兔子,那兔子毛色雪白,耳朵大大的,却耷拉着,无精打采地卧着,眼睛红红的,看着也是极可怜。
“夫君……”宁阳回头唤了诸葛端云一声,诸葛端云垂眸看了她一眼,眼里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却打马走了过去。
这时,酒店里的店小二已经不耐烦了,喝道:“我说你这汉子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别真让爷赶人啊!”小二凶神恶煞地唬着,却一眼看见诸葛端云骑着马过来,立马以奇快的速度换了张笑脸,打了个突儿就迎了上去,赔着笑行礼请安,从“爷”一下子变成了“小人”。酒楼里的老板见诸葛端云来了,也忙迎了上去。
诸葛端云却对他们视而不见,只垂眸对那个汉子道:“这兔子王妃喜欢,拿过来吧。”
那汉子愣了愣,哆嗦着手用补了几个补丁的袖子擦了擦笼子的提手儿,这才递了过去。诸葛端云依旧不问价钱,扔了十两银子过去,那汉子吞了吞口水,手更哆嗦了。
宁阳把那笼子提在手中放到眼前,歪着头和那只大耳朵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