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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你是上演这出耶稣受难小品剧的最佳地点。
我总是顺着回新奥尔良的原路来到迈阿密。
目前我是在野蛮人花园的繁华角落里狩猎的唯一的吸血鬼,正如你所见到的,其他的饮血者早就抛弃了这个是非之地,只因为它们互相不能容忍,而我也不能忍受它们。
这样更好,把迈阿密交给我一个〃人〃看管。
坐落在海洋大道的公园中心饭店是一所小巧玲珑的漂亮旅馆,我现在就站在我的套房窗前,不时用顺风耳扫描周围的客房,监听那些有钱的游客享受这份难得的与世隔绝……距离繁华大街仅咫尺之遥的清静与隐蔽。
它是我此时的香榭丽舍大街,我的维内托大道。
我已经将狙杀的对象准备好,从他间歇和片断的梦幻世界进入实际的谋杀领域。
哦,该更衣去迎接我梦寐以求的对象了。
从乱七八糟一大堆新打开的纸箱、手提箱和皮箱中间(我通常是这样),我挑选了一身天鹅绒的灰色套装。
我一直爱穿这套服装,尤其是它的布料很厚,略带光泽。
虫工木桥◇BOOK。◇欢◇迎访◇问◇
第3节:肉体窃贼(3)
我得承认,在这么热的夜晚穿它不太合适。
不过,我感觉冷热的方式与人类不同。
那件上衣很瘦,有窄窄的翻领,颇像紧腰的骑装上衣,说得更准确些,像那种古雅的老式男上衣。
我们不朽者永远喜欢穿老式的服装,那会使我们回想起我们的人类生涯。
有时,你仅凭一个吸血鬼的服装就能判定他的真实年龄。
对我而言,着装还有个质地的问题。
18世纪的衣料光彩照人!我的衣服不能没有一点光泽,而这件漂亮的上衣配上简朴的紧身丝绒裤就十分适合我。
至于那件白丝绸衬衫,料子软得可以把它在手里攥成一个球。
对我这坚不可摧却又非常敏感的皮肤来说,除此之外还需要穿别的什么贴身内衣吗?接下来是我的靴子,嘿,它们是我近来穿过的漂亮鞋子之一,因为极少接触大地,所以鞋底完好如初。
我通常把浓密发亮的金发披散成齐肩的发浪。
在凡人眼里,我看上去像什么呢?我真的不知道。
我总是戴副墨镜遮住我的碧眼,唯恐眼波会随时勾去众人的魂魄(真让我烦恼)。
在我那双纤细雪白、容易泄露秘密的双手上,我通常戴着柔软的灰色皮革手套。
哦,给我的皮肤来一点油性的棕褐色伪装。
我把这种溶剂均匀地涂在颧骨、脖子和胸膛等暴露在外的部位上。
我在镜子前端详着这件〃成品〃,它充满着不可抵御的魅力,怪不得在我短暂的摇滚歌手的生涯中,引起过这么大的轰动。
作为吸血鬼,我也一直所向披靡,大获成功。
谢天谢地,我在空中漫游时并没有变成隐身者,作为一个云端之上漂泊的流浪者,我轻飘得犹如风中尘埃。
每当我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想哭。
捕捉大猎物总能把我带回现实。
跟踪他,守候他,在他即将杀害下一个目标的紧急关头抓住他,然后像他一样,令他痛苦地一点点打击他的罪恶,同时透过他那龌龊灵魂的镜头,窥见他以前所有的牺牲品……请你不要误解,我这么做不是出自什么高尚的动机。
我并不相信把凡间弱者救出魔掌真能拯救我的灵魂,我杀的人太多了……除非你相信义行的威力无穷,可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相信它。
我只知道我相信一点,一桩谋杀的罪恶无穷,而我的罪恶感就像我的美貌一样永恒。
我不能得到宽恕,因为没人能饶恕我的所作所为。
尽管如此,我还是乐于把无辜的人从他们不幸的命运中解救出来。
我还喜欢收编我的凶手,因为他们是我的兄弟,我们是同类。
况且,他们为什么不该死在我的怀抱里而偏要交给某个宽大为怀、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可怜凡人呢?我有我的游戏规则,我按照我制订的规则游戏。
▲虹桥▲书吧▲BOOK。
第4节:肉体窃贼(4)
我还暗下决心,这次我不会横尸荒野,我会努力照别人一贯命令我的那样行事。
不过……我还是喜欢把死尸丢给当局去处理。
我喜欢在回到新奥尔良之后打开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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