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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兄弟,这就是我妹子媚儿。”马五向狄风介绍道。
狄风朝媚儿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媚儿见狄风腰间悬剑,长得有很帅气,首先不好意思起来,当即把头低了下去。
马五对狄风笑道:“我这妹子别看人腼腆,可是手上的活计很好,又能吃得苦,耐得劳,要不是我娘需要照顾,也应出嫁了。”
媚儿朝马五怪怨道:“哥哥说这话做什么?也不怕客人笑话!”媚儿说着,脸兀自红了起来。
马五哈哈笑道:“狄兄弟又不是外人,说这话又有何妨。如妹子日后能嫁个像狄兄弟这样的男人,哥哥也许能跟着借光呢!“这回轮到狄风不好意思了,心想这马五真是口没遮拦,怎么拿自己妹子开起了玩笑,他不会……不会……狄风有些不敢往下想了。
而这时,姚猛却不管马五是否在开自己妹子的玩笑,率先进了灶屋,说了一声:“我尝尝咸淡。”然而就去锅里捞了一块马肉来吃。
看着姚猛的吃相,狄风感觉他就像几日没有吃过东西的饿狼,心想也难怪召平久攻广陵不下,把人都饿成了这样,别说义军们不肯卖命,就是想卖命,估计谁也没有了那份卖命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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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替人解难
见姚猛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捞马肉吃,马五似乎有些不悦,瞟了一眼姚猛的吃相对狄风说道:“狄兄弟,你也吃吧!”然后就去拿来碗筷,递给了狄风。
碗是褐色的粗瓷大碗,以往狄风都不曾见过。这种大碗是用陶土烧制而成,只因那时烧制技术还不先进,不像后世的白瓷碗显得干净光洁,故狄风感觉这碗很是丑陋。可不用这种碗盛装马肉来吃,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用手抓,这对于狄风来说,便更加不会习惯,于是狄风只好入乡随俗,手捧粗瓷大碗也到灶上去捞马肉来吃。
马五的妹妹媚儿看着狄风脸面白净,又文质彬彬,现在却手捧一个粗瓷碗大块吃着马肉,便偷偷窃笑起来。
姚猛被看嘴上大口吃着,可他的眼睛也没有闲着,总往马五的妹妹媚儿身上抛,抛得媚儿直用眼睛剜他,他也不肯收回目光。
见此情景,狄风也只好窃笑,全当没有看见。
马五的母亲却将这一切早看在了眼里,先是咳嗦了一声,只好将马五叫到屋内,也不知说了些什么,等马五再从屋中走出来时,便对姚猛说道:“你小子吃饱了没有?如果吃饱了,赶紧给我走人。”
姚猛正吃得高兴也看得高兴,马五的话无形中对他来讲是兜头泼了一盆冷水,也让姚猛当即清醒了许多,知道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总去看人家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实在有些不该,因此用眼看着狄风,想让狄风劝说马五一下,不要将他轰走。
狄风心知肚明,知道姚猛的行为惹恼了马氏母子,但他感觉姚猛对自己太重要了,要想顺利见到召平,必须姚猛不可,至少姚猛也算是一个引路之人,如若真让马五赶走了姚猛,也便算断了顺利见到召平的路子,故而狄风打着圆场对马五说道:“马兄,姚队长也是对令妹多看上一眼,你可不要忘了我们此行的大事。”
经过狄风用话语这样一点拨,马五也知自己有些太计较小事了,便笑着对姚猛说道:“姚兄见谅,刚才我不过跟你开个玩笑!”
姚猛似乎有些没心没肺,打着嗝说道:“无妨,无妨,我这人虽说没什么本事,但还不至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听姚猛这样说,媚儿在一旁嘻嘻笑着说道:“你们男人家就喜欢斗嘴,什么君子小人?现在吃饱了不饿才是正理。”
媚儿明显同狄风是一个立场,表现得很宽容,这让狄风感到此女子虽出身寒门,但要比哥哥马五的心胸宽得多。
此时姚猛似乎吃饱了,也有精神了,坐在屋前一边用指甲剔着牙,一边哼哼呀呀唱着:“聚众于乡兮,王侯无种,鸿鹄有志兮,燕雀安知,富贵不忘兮,属吾陈王……”
狄风搜寻记忆,怎么也搜寻不到这首歌的是谁写的,但他知道歌词的出处好像源于陈胜在历史上留下的那两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姚猛正哼哼呀呀地唱着,马五听着好像有些烦了,朝姚猛说道:“你是吃饱了撑的啊!王侯富贵跟你有什么关系,要不是狄兄弟有办法,今天我们就得吃野菜。”
唱歌的姚猛见马五这样说,就禁了声,嘴里也不知道嘟囔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