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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
�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而在长安,汉帝国与唐帝国,都没有保护私有财产的传统与立法,信奉的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汉帝国的皇帝刘彻登基之初,由于文景之治的宽松政策,长安的钱币数以百万,穿钱的绳索都烂了,国库中的粮食多得烂掉,而且马匹众多,如果乘一匹母马参加###都会被鄙视和排斥。(见《汉书·食货志》)
但是在公元前119年,汉帝国命令商人自报资产,每2 000钱出资120钱。河南一个名叫卜式的商人捐助出击匈奴的军费,被封为中郎。
不同的权力模式和文化遗产(2)
公元前117年,汉朝皇帝命令杨可主持“告缗”(调查、告发隐匿不报或少报财产的人)。同时在公元前114年出台一个法令:平民告缗者,给以被告者资产的一半。这场搜刮民财运动的结果,是得到了数以亿计的百姓财物,数以千万计的奴婢,田地大县数百倾,小县百余倾,房屋也如此。商贾中产之家以上的大都破产。
这是长安帝国在早期的邪恶,无论它打着什么样的保家卫国的幌子,都为帝国历史添加了恶劣的例子……可以想见,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这对民众道德的沦落和告密之风的兴盛起了很坏的作用。
长安帝国的残酷无情还不止于此。由于它的统治者权力膨胀得足以吞没一切制衡的力量,除了上天的超自然力量和彻底的反叛,他们可畏惧的不多,因此,所谓的社会公正在体制上就有病因。
罗马也有它的堕落时刻和大规模的道德沦丧,但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统治者的权力相对是受到限制的——有任期制度,有###院制度……最重要的是,罗马公民有票选制度。在瑟维里厄皇帝进行了人口统计、选举团的划分后,当罗马人民推翻塔昆的暴政后,罗马人民不再接受君主统治,他们有了选举制度。这是人类几千年文明中最大的亮点之一。
我们不能不说汉帝国和唐帝国的开创者们也是推翻旧的暴政的功臣,然而打下江山后“坐江山”、“家天下”的观念根深蒂固……无论长安的文化如何灿烂,长安皇帝的文治武功如何威震四方,长安帝国的民众,在漫长的岁月中,却并没有得到一张能撤换他们管理者的选票。
柏杨先生曾经写过《英雄末路》一文,描写许多中国名将的悲惨下场,中国文明固然有其酱缸的一面,但是西化论者却无法看到长安文明在地理封闭环境中也曾有过的灿烂时刻。
不过,尽管凌沧洲先生致力于在沉没的“长安文明号”残骸中打捞点有价值的东西、打捞其光辉、足以鼓舞人的一面,也无法回避其黑暗面。甚至,我要补充柏杨先生《英雄末路》的故事。
还记得中国英雄班超吗?在与匈奴的战争中,为长安帝国立下过奇功。他的长子班雄、小儿子班勇也在西域为祖国效力多年。班雄还带领五营兵马驻扎在长安,并出任京兆尹(长安市长)。班雄的儿子班始在父亲死后继承了他的职务,并且高攀上清河孝王,和他的女儿阴城公主成婚。该公主是汉顺帝的姑母,骄横而又淫乱。她和她的男宠同处帏帐中,而要班始爬到床底下。班始憋了一肚子气,永建五年(130年),就拔刀把公主杀了。汉顺帝大怒,把班始腰斩了,班始的同族都被杀害……(见《后汉书》)。帝国君主就是这样对待他的臣民的,即使班始杀人当惩,他的族人被诛灭却充分展示了帝国的残暴和不义,同时帝国的阳刚之气为什么渐渐衰落,这与专制恐怖,与王权扩张,与社会公正无法实现大有关联。
“当我们从历史读到苏丹的司法残暴的例证时,不禁以一种痛苦的心情感到人性的邪恶。”孟德斯鸠这样说。同样,当我们读到中国皇帝们司法残暴的例证时,会不会也感到痛苦?会不会感受到人性的邪恶?还是以一种奴隶和顺民的姿态来歌唱那些好大喜功的帝王,甚至认贼作父,把征服者和奴役者歌唱成英雄,把他们的时代渲染成盛世?!
###院和罗马人民——这就是罗马早期的权力模式和来源。孟德斯鸠把共和国以前的早期罗马政体分为最初五王政体、瑟维里厄政体和塔昆政体。最初五王时期,###院享有最多的选举权。瑟维里厄统治时期,将人民划分为许多个选举团,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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