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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事先提出原载“章浩若”并非自己父亲的反证,栏位空出後,才能再将生父姓名填入。这是很难想像的大工程。
“正名”按部就班
我决定於二○○○年八月二十叁日携全家大小进入溪口蒋家祠堂祭祖,就是启动整个程序重要的第一步,也想借此行动让两岸民众看到,自该日起,我已成为“蒋家人”。就如外交领域中国际法部分,谈到“承认”就有“事实承认”(De Facto)和“法律承认”(De Jury)两种。我到溪口祭拜祖宗和祭扫祖坟,已经完成蒋家祖先的“事实承认”,对日後迈进到“法律承认”,至为重要。我很清楚,尽早“正名”是投入二○○一年年底“立法委员”选举时必须面对的问题;因为选举过程中,非但不能回避蒋家背景,更应做正面发挥。尽管有幕僚担心,若干选民对“老总统”有些保留,但被我一口否决。我强调,蒋家是整体的,不能有所切割,蒋家的一切我必须概括承受。既然没有理由回避蒋家,我的蒋家身份当然一定要有法律的支撑。
二○○一年一整年,除了勤走基层,在跑完台北市南区两百二十五个里和四十多个公有市场的同时,我更抽出时间认真进行“更改身份证”的起步准备,包括搜集文件等等。我知道这件事相当复杂,不是一蹴而就。春节过後,我就和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长林正修联系,想听取他专业的建议。他很客气,亲自到我办公室把申办步骤做了完整的说明。依照“户籍法”的规定,分两部分办理:一、先举证原身份证上父母栏之登载内容不实,并证明“章浩若”与“纪琛”,仅系我亲舅舅和舅妈;二、同时举证“蒋经国”与“章亚若”系亲生父母,且生父在生前对我和孝慈有抚养的事实。看得出来,手续相当繁复,但既然势在必行,还是要抽丝剥茧、按部就班地进行。
关於“蒋经国是我生父”一事,尽管在台北早已不是 密,而我适时在二○○○年底到溪口老家专程祭祖,透过媒体大肆报道後,对此点之认定更有具体强化作用,使之能化暗为明,成为属於众所皆知的事实,日後若一定要循司法程序解决,也必定有助於审理单位采证。
二○○二年我进到“立法院”,曾遇到一位法学出身担任“院长”职务的朋友,他注意到我在这件事情上的坚持,特地对我说,我采取的方式极为正确,一旦我的“蒋家关系”成为像“太阳是从东方升起”大家共同认定的事实,以後法律上根本不会要求什麽事证,验DNA都是多馀的了。
王升出具证明书
我到奉化祭祖之前,去看已高龄八十有五的王升,他就全力支持我这麽做,且再叁提醒我,应当照着经国先生的愿望,早日认祖归宗。当我祭祖回来,告诉他我计划先行更正身份证,他更表赞成,说事实就是事实,不做是不对的。他并在四月七日出具“证明书”,证明:
一、章孝严先生确为经国先生之亲生子,母亲为章亚若女士。
二、出生後,章孝严及其双生兄弟章孝慈之有关生活费用,均系由经国先生所提供;其中若干部分,曾由本人亲自转交予章孝严的外婆及舅舅。经国先生对其亲生子女章孝严及章孝慈确有扶养之事实。
王升的证明是不能或缺的。当时我曾想,幸好他命长,若是我再犹豫几年,这张亲笔的证明书,可能很难拿到了。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透过表弟章修纲由他母亲书面具结证实:
一、其夫章 若乃章亚若女士之弟,一九四九年章孝严自大陆迁居台湾新竹,由章 若代为申报户口时,误将章浩若、纪琛登记为章孝严之父母。
二、章孝严出生後,蒋经国先生不但承认其为己出,并将其托付章孝严外婆章周景华女士及二舅章 若养育,且由亲信王升按时给付扶养费用。
我於二○○二年五月十日,向台北市大安区户政事务所正式提出更正身份证父母姓氏不实及生父认领事宜之申请。七月十二日与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广东省立医院)联系,由该院於八月一日出具出生证明:
章亚若於公元一九四二年叁月一日在我院分娩一对双胞胎(当时乳名大毛、小毛,又称丽儿、狮儿),即章孝严、章孝慈。特此证明。
二○○二年我携美伦首次返回南昌访问时,设法和数十年未曾谋面的大舅舅章浩若的两个儿子章修纯和章修维会晤并促膝长谈。同年八月需要他们证明“章浩若”和我只是甥舅关系时,两人即於八月九日以书面联名声明:
一、我们的父亲是章浩若。
二、章亚若是我们叁姑,生前育有一对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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