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2/4 页)
看好,但该片竟然连映三周不衰,破同档期中西影片票房最高纪录,达2300万港元。同年7月,该片在台湾推出,又创下2000万台币的票房,成为当年暑期三部最卖座的影片之一。于是,片商又邀刘德华拍了续集《最佳损友闯情关》。
后来,他还与周润发合作了《赌神》,与周星驰合作了《赌侠》等,都是创造了票房佳绩的喜剧片。
总的来说,1988年刘德华拍了14部电影,1989年拍了13部,1990年又拍了14部,因此香港观众送了他一个“刘十四少”的称号。他的片酬也从出道之初的每部7000港元上升至每部150万至300万港元。1991年,刘德华又拍了10部电影,数量几乎赶上周润发。
在一般人看来,刘德华连年拍这么多电影,真是名利大丰收。其实并不尽然。因为有不少片约并不是刘德华心甘情愿接受的,而是受到黑社会势力的逼迫所致。80年代后期,香港表现黑社会生活的电影层出不穷,这似乎从另一角度提醒了现实黑社会中的那些人物,他们觉得投资电影是赚大钱的门路,于是纷纷向娱乐圈渗透,投资拍戏,以暴力逼迫当红明星签约,和他们合作拍电影。
刘德华离开“无线”之后,正因为是自由艺人,所以也就没有任何公司做自己的后台,黑道人物找他拍片,他敢拒绝吗?刘德华曾与永盛电影公司合作过《魔翡翠》,“永盛”的老板向华胜曾向外界说过这样一番话:“恶势力入侵电影圈已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但这两年情况日趋恶劣,相信除周润发未受影响外,其他‘大牌明星’,例如刘德华已吃尽苦头,其经理人张国忠曾多次被人用枪指着额头‘要人’。”
黑道人物不仅逼迫演员签约,而且在片酬方面也只有一家发言,不容讨价还价。因此可以说,刘德华连年高产,最大原因是身不由己。事实上他曾多次要求减产,以求在演技上有所长进,但都无法做到。刘德华的最高纪录,是一年拍片17部。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刘德华对人们奉送的“刘十四少”这个称号并不喜欢。
谈到被黑社会人物的要挟,有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报警。刘德华说:“报警又有什么用?他们保得你一时,保不得你一世。”
由于刘德华具有票房号召力,成为香港许多公司争夺的目标,而这些公司说不定就有黑道背景。他成为争夺目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由于他当时是一名自由艺人,没有签定任何一家有能力与黑势力抗衡的大公司,因此没有什么人充当他的保护人。1991年,曾有一家公司找他拍一部40集的电视剧,答应付酬500万港元,如果他答应,可以一口气与他签四部电视剧,先付2000万港元的定金。但是刘德华拒绝了。
这是因为刘德华在此之前采取了自我保护行动,当然也是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考虑。在此之前,他也曾试过拒接某公司的影片,但在拍片现场遭人用枪指吓,甚至夜晚在他的居所附近也出现过数名大汉徘徊。刘德华的经理人张国忠,更是经常遭到黑道人物的威胁,要他借出刘德华。张国忠为了保护刘德华,曾借故推辞,结果被四支枪指着头部。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张国忠后来只好淡出影坛,以摆脱黑道人物的压迫。此后,刘德华作出了两项重要决定,第一是与美国ICM经纪人公司签约;第二是自己开设一家天幕电影公司,和几名圈中伙伴合股,自己担任老板。
有了美国公司做靠山,加上有了自己的公司,自己得为自己的公司拍片,此后,黑势力找他麻烦便少了。
1991年,刘德华还办妥了移民加拿大的有关手续。据有些人说,这也是因为被黑势力吓怕了,到万不得已时好抽身飞走。这种说法或许有点过头,但把这种做法看成是提前买一份保险是不过分的。
客观地说,作为一名香港两栖明星,移居国外,多少是对香港的背离,香港毕竟是培育他的地方,热心观众若知道他这样做或许会感到伤心。因此,刘德华尽可能不让自己办理移民的消息传出去。但是在一个无法搪塞的场合,刘德华还是坦白了自己移民加拿大的实情。他说:“其实在1991年1月移民纸已经批出,我属于投资移民类别,但我实在太喜欢香港,也觉得加拿大生活未必适合我,当时我打算放弃移民资格,但经律师劝告后,也觉得无谓浪费了25万加币和一个保险机会,所以上次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之后,我便正式入境报到。”
天幕电影公司成立后,创业作是《九一神雕侠侣》,这部电影原名叫《花好月圆》。编剧是曾导演过《阿飞正传》的王家卫,导演是元奎和刘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