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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不太了解,这是该时期的普遍现象。当时从事并购交易的银行家们都是通才,他们扮演着战略家的角色;在这个行业中,拉扎德投资银行是受到大家顶礼膜拜的行业老大,而费利克斯则是拉扎德投资银行的老大。当时的普遍认识是:公司管理层清楚自己的行业;拉扎德投资银行的银行家则是各种并购交易的专家,他们不受任何行业限制。(现在,拉扎德投资银行的银行家们必须既是行业专家,也是产品专家。)
费利克斯对莱威特父子公司的交易满怀热忱,但是这只不过是一个价值4 000万的小项目,不久后费利克斯还同意与莱威特父子公司长期的合作伙伴韦尔特海姆公司分享酬金。此外,莱威特先生的个性也是一个问题。经过乔尔·卡尔的多次描述,费利克斯在了解情况后不得不提醒安德鲁,“莱威特先生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他相当自大,因此对待他时要非常注意方法。他久仰您的大名,乔尔·卡尔先生认为应该选一个合适的时间安排您和他见上一面”。费利克斯在短信中还写上了关于莱威特父子公司作为潜在交易伙伴的一些看法,此外还有一些大型的石油企业,因为“像美国铝公司、恺撒公司甚至佐治亚太平洋公司等在房地产业务中已经相当活跃……此外,他们还有可供囤积土地的现金资源”。费利克斯总结道:“无论如何,我认为莱威特父子公司是行业里面的老大,它当前业务的利润似乎非常高,而且利润还在不停增长。如果我们能够对它当前的管理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那么该公司将成为一个不错的销售对象。不过问题在于莱威特先生的个人抱负,如果公司为其他人所有,那么他要求对公司经营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不过相对而言,莱威特父子公司还是值得考虑的。”安德鲁对此信没有做出任何书面回复,这也是他的一贯风格。写信人最多只能收到转回的信,上面写有手写的A字样,从而显示他已经读过该信了。
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莱威特父子公司与拉扎德投资银行和韦尔特海姆签署了聘用函,承诺向这两家投资银行支付50万美元(每家各得25万美元)和公司销售所得对价的1%两者之中较低者。(最终拉扎德投资银行向莱威特父子公司收取的顾问费减少了45%。)当时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房屋产品价格还不到2万美元。在聘用函签署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拉扎德投资银行就制定了第一个《销售契约书》,用以征集对该上市公司的投标。这份27页的文件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但是它是最早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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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1 大 佬(41)
当《销售契约书》制定完成后,拉扎德投资银行开始为莱威特父子公司征集潜在买家。费利克斯迅速将目标锁定在了他的客户ITT公司身上,但是吉宁的回复却不甚积极。费利克斯认为,其中的部分原因在于ITT公司正专注于并购ABC电视网络的大胆举动中,当时华盛顿的监管部门开始担心ITT公司的收购举措,因此ITT公司不得不增加己方在监管部门的筹码。
1966年4月11日,从事莱威特父子公司交易的拉扎德投资银行合伙人彼得·刘易斯向费利克斯写信介绍了莱威特父子公司的其他潜在买家,由此间接向费利克斯显示不仅考虑了电气企业,而且还有可能考虑了洛克希德、波音和道格拉斯等航空设备生产商。在后来的国会听证中,当被问及刘易斯的短信时,费利克斯否认了该信所表达的关联:“这是一封内部交流意见的便函,不过是用来表达一个人的意见和观点,其作用也仅限于此。我们在当时与ITT公司进行了一些讨论,自此以后我们没有与其他任何人进行相关的讨论。”
费利克斯将自己与这封信件的关系开脱得一干二净的行为,也说明了他宁愿牺牲下属,从而保全自己。他从此被贴上了自私自利的标签,而且他的这种行为也招致了其他拉扎德投资银行专业人士的不满。费利克斯擅长于拉拢年轻的合伙人和高级副主席,让他们为自己卖力。这些毫无防备的男男女女就这样沦为费利克斯的“奴隶”,笼罩在他那夺目的光环之下,然后毫无例外地被踢开。接着又会有一些同样的倒霉蛋遭受相同的命运。尽管他有高超的交易技能,但是很多合伙人都视费利克斯为公司的负债而不是公司的资产。“为费利克斯工作时,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他总要控制一切。”一个合伙人这样回忆道,显得相当不以为然。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因为费利克斯如此擅长自己所从事的业务,所以他总能拿到最重要或最有意义的一些交易。这样,毫无疑问会有一些年轻有为的银行家愿意为他效劳,从而能亲身经历这些激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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