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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采购部门的员工吃喝嫖赌,五毒俱全。因为流程控制与人力资源的失误,公司在中国出现了许多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问题。
我们惊悉:连体制也会老化的。
于是在发展中国家,再热的头脑也会冷静下来,再没有经验的朴实人民也会精明起来。
我想起宗庆后在吹胡子瞪眼:“娃哈哈没有违约,违约的是达能。”真正明白了他的意思:娃哈哈与达能之间的协议经历了几次变更,最后一次变更,实际上形成“娃哈哈只与达能合资了部分工厂”的局面。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也在从尊重行政命令向尊重合同进步。
合同是自由的,但自由与公平是两回事。契约是“自由”的吗?契约是否也只是制造不平等的工具?自愿签定的合同就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宗庆后一直后悔当初在合资合同上签了字,他为当初的签字隐忍了十年。
自愿地签定合同,并不代表合同本身的真正公平。在全国股民都在深度套牢的今天,我说这句话,相信读者比较容易理解。发达国家财大气粗的老字号走进新兴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走向世界,有点像股市中的庄家与散户。
但是,要等什么都懂了再去做事情吗?不,要摸着石头过河。不然,就可能磨灭了直觉、锐气、坚韧和应变能力。同时,企业家一定要与时俱进,看宏观环境做决策,及时修正所有见不得光的行为——囿于宏观与微观各种原因,谁能十全十美呢。
资本逐利新兴市场的大搏弈时代(3)
公平的市场要求公平的分配,2005年后,我国开始调整对引进外资的态度。
商务部研究院《2005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外资合作控制差,导致国民总收入与GDP发展不同步、市场换技术的初衷未能实现、出现限制竞争的垄断苗头以及各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泛滥等问题;政府没有挣到钱,但是需要为环保问题、劳工退休问题,资源、人才等等的企业发展配套买单。
法律是终级的强权
在处理达娃之争的过程中,我从关注两个企业,逐渐去关注、反思整个国家。我看到,法律战争不但在企业间、跨国企业间,甚至在国家间也在上演。跨国公司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冲击,达能用500万为中国人民上了一堂极具号召力的普法课,而五百强的香港声明更使中国走进全球性反贿赂反*的联合战线中。
从国际竞争的角度讲,抵抗外侮、保卫国民经济唯一的武器是法律;从国家经济发展与扩张的角度讲,给中国企业创造良好的海外发展空间也要依靠法律;从企业自身的发展讲,企业自保与扩张,处理危机策略,必须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因此,法律是企业竞争的通行证与危机拯救的必杀技。
生产与经营负责把利益从想象变为现实,法律负责把利益从共有变为私有,这就是利益创造与利益分配。没有野心,就没有人类。总有人希望得到更多的东西,如果有机会,人人都希望统治世界,为所欲为。世界上,总有制定规则的人,总有人享有优势的资源。法律保障最*裸的利益界定和利益分配。企业内外的各种关系,都需要法律去界定其利益、约束其行为。利益界定的过程中充满了“吃亏”和“占便宜”的主体。
而法律是终极的强权,是由国家的强制力量保障的唯一权力。
学者朗咸平说,中国人民银行有许多经济学家,但没一个能够跟国际炒家的技术相抗衡。朗咸平说的不是科学技术,而是金融技术,是用钱生钱的技术。中国有300个亿的外国热钱,中国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中国让人民币升值,坚持三个月,这热钱自然就跑掉了,中国照样不知道它是怎么走掉的。
朗咸平说的是金融技术,是用钱生钱的技术。当没人敢挑起核战争的时候,隐蔽的经济战争、金融战争、信息战争、法律战争的技术都变成决定胜负的重要力量。
法律战是国家主权最直接保护下的战争,不尊重法律就是在向主权国宣战。所以跨国公司的法律技术应体现在对法律的“尊重”上。
达能,或者它的职业经理人,很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为了一已之私,损害他全球的员工。在处理达娃之争的过程中,我从关注两个企业,逐渐去关注整个国家,我看到法律战争不但在企业间、跨国企业间,甚至在国家间也在上演。跨国公司给我们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达能用500万为中国人民上了一堂极具号召力的普法课。
战争警示:20万合资企业何去何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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