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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可以听到它急促的呼吸,还有爪子快速掠过草地的声音。
突然间,他觉得很有自信。
他将十字线定在它的头,扣下扳机。
枪管的烟雾被风吹散后,托比亚斯看到畸人脸朝下、动也不动地趴在草丛里,头颅后方爆出一个洞。
杀死第四十五只。
他坐起来。
戴着无指手套的双手全都是汗。
森林里传来一声尖叫。
他举起步枪,用瞄准镜看着三分之一里外的树林边缘。
第二声尖叫。
第三声。
他无法看见森林里的任何细节。
只看得出阴影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他想通的那一刻,极度的恐惧涌上心头。更多的畸人跟在后头。
他杀死的不过是一大群畸人的前哨。
他立刻背起登山袋,抓牢温彻斯特步枪,拔腿狂奔。
他跑向四分之一英里外的森林,把步枪背带套上肩膀,拼命加速,手臂飞快摆动,每跑几步就往左看。在自己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吸中,他听到尖叫声不但愈来愈大,而且次数也更加频繁。
在它们看到你之前,躲进森林里,拜托。如果你能跑进树林,才有活命的机会。如果它们看到你,十分钟内必死无疑。
他往后望,看到草丛里死掉的畸人、后头的树林,可是看不到草地上有任何东西在移动。
可以救他一命的森林就在正前方不到五十码了。
上一次他得这样逃命是一年多前的事了,通电围墙外的生存之术说穿了就是一种躲避的艺术。在未知的区域上,你绝对不可鲁莽前进,只能慢慢地、小心谨慎地往前移。蹑手蹑脚走动,尽可能待在森林里,除非万不得以,否则不走入开阔空间,不能急,不能留下可以被追踪的痕迹。如果你能提高警觉度过每分每秒,那么就有可能继续活下去。
第一只畸人跳进草地时,他终于跑入森林。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被看到了,但他现在看不见它们,也听不见它们;除了他胸膛里如雷的声响和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他什么都听不到。
他低身在树林间穿梭,树枝不断绊住他的双臂。
一根树枝在右脸颊上划出一道伤口。
鲜血流过嘴唇。
他跳过一根倒下的树干,在另一侧着陆时,他回头望,可是除了摇动的模糊绿叶外,什么都没看到。
腿酸得要死。
肺痛得要死。
他没办法再继续太久。
接下来是一片布满大石头的空地,再过去就是七十英尺高的山崖。他很想爬上树自保,但他知道这种冲动是错的。畸人攀爬的速度简直和跑步时差不多快。
一条小溪蜿蜒曲折地流过空地,
他穿着靴子涉水而过。
他身后森林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尖叫。
他再也支撑不住,再也没有跑步的力气。
他扑向叶子已经变红的矮橡树。
就是这样了。
他倒进浓密的枝叶,双膝跪地,用尽最后的力气将自已拖进灌木里。托比亚斯精疲力竭地抖个不停,放下步枪,拉开他的登山包。
经过了这么多事之后,难道我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点三〇口径的子弹盒放在最上头。
向来如此。
打开它,将子弹填入枪栓前方的枪匣里。他在弹匣里装了两颗子弹,在膛室塞入最后一颗,然后把枪栓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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