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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李仲玉和阿远也是头一次开了眼界,满脸的惊喜之色。
打铁花的时间并不长,漫天火花在人们意犹未尽之时恰到好处的暗下来,只留刺鼻的焦火味,之后又是踩高跷、叠碗、顶大盆这些普通的杂技表演。
李仲玉和阿远依旧看的津津有味,沈觅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一个人安静会儿,屋里有醉酒的李仲贤自是不能去的,只能去别处稍转转。
沈觅有些憋闷,心乱的如同缠在一起的海草,那人与冯现长得一模一样,会是冯现转世投胎么?
前世的冯现恃才傲物,才华横溢,性子不羁,两人相识相爱,但性格始终无法在生活中契合,鸡毛蒜皮堆积成了垃圾山,终是堵塞了通往婚姻坟墓的路,为维持这段关系沈觅已经尽力。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削足适履。
为了冯现,沈觅把自个儿削了再削,徒留满心伤痕。
前世的父亲说得对,再好的男人若是对自己的女人不好,那也是根草。
可沈觅从小到大就喜欢过那么一个男人,就算冯现是根草,是坨牛粪,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虽然结果证明真的是牛粪。
唉,也不知道父亲如今过得好不好。。。。。。
沈觅走到一处幽静地,静静的看着月光,心下萋萋。
窦宪被满室脂粉熏得作呕,出来溜达透透气,还想着能否遇见那只会撒迷药的野兔子。
事有凑巧,竟然真看见了从人群中悄悄闪身出来的沈觅,窦宪一路跟着她漫无目的的晃悠,直到来到这僻静地儿。
月高夜黑,这兔子要干什么?
除了看看月亮,唉声叹气,也没别的了。
好似女子都爱多愁善感,这小先生也不例外嘛,窦宪撇撇嘴。
沈觅发了一阵子呆,觉得这地方还是过于安僻静,自己虽不是绝色美人,可好歹也是鲜花一朵,警惕性还是应该有的,便转身往回走。
运气真不好,沈觅眼尖的发现暗影中有个男人正盯着自己,似是来者不善,心里咯噔沉下来,浑身一阵紧张,手抚在腰间,脚下加快了步子。
想逃?
窦宪一个闪身拦住了去路,看她放在腰间的小手动作僵硬,恐怕又要故技重施。
“一回生二回熟,姑娘何必急着走?”
声音有些熟啊。。。。。。是小倌儿!
沈觅顿时一阵脑火,光天化日之下,啊不,夜黑风高之下,这讹人的还没完没了了!
是了!能来这里说明有后台,且非富即贵,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讹自己?
胆儿不是一般肥啊!
眼前的人已经换下粗布衣袍,身上的也不知是什么料子,似是有细小的银丝闪光,比上好的缎子还顺和,甚是华贵。
这靠山不一般啊,非但宠爱他,还这般舍得花银子,可见小倌儿张狂是有底气的。
人是衣服马是鞍,衣袍衬的小倌儿更加俊朗,沈觅多瞅了几眼,心下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因着这幅皮相之故,沈觅心里并不怕他,理了理思绪,口气十分干脆清冷,“在下并非看不起娼妓小倌儿,那也是凭本事吃饭的,可阁下仗着靠山来讹人就不对了,今日是在下有错在先,可已经再三道歉,还赔了银子给阁下,虽然不多,可买那身粗布衣裳也是够的,阁下还要怎样才肯罢休?”
听着一口一个“阁下”,窦宪乐了,这只野兔子又是摸又是抱的,还使了迷药,这会儿居然这般理直气壮,娼妓小倌儿?自己究竟哪里像小倌儿了?
窦宪往前迈了一步,嘴角轻扯,“你好似很有道理,这样吧,那银子是赔偿那身衣袍,可对?”
沈觅一思量,没错啊,“对。”
“那好,姑娘说在下是大欢辞的小倌儿,既然是小倌儿,卖的就是个笑,姑娘又摸又抱的。。。。。。总不能白白占了便宜,”窦宪又往前迈近一步,继续道:“摸个手,五百两,抱抱腰,一千两,摸摸脸嘛。。。。。。两千两,摸摸—”
“停,停停,你这小倌儿还要不要脸了,我认错了人,都已经再三道过谦了,你怎么就这么—这么。。。。。。你个大男人怎么这般无赖!”
沈觅急了,这银子还能这么算?他怎么不去抢?
窦宪仿佛没听见,继续道:“别着急嘛,这么算下来,一万两千两,看在你道歉诚恳的份儿上,免去两千两,你就付给在下一万两银子好了,也不算多,你看如何?”
天雷呢?劈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