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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了一遍,将她手中的狗尾巴草接到手中,视若珍宝随着手帕一起插到了胸口口袋里。
“媚儿真厉害,真有天资。又找来稀世珍草,师父都快要被媚儿比下去了。”大巫师爱怜的对刘媚说到,却又赶忙将她拉到一边一株树荫之下,“别晒着了。”
吴阳阳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为何在山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刘媚依旧肤白若脂……
大巫师对着吴阳阳苦笑。“你是来看她的吗?她有时候倒是念着你们。每次念到都要哭。”
吴阳阳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刘媚这么多年依旧显得稚嫩的脸庞……相由心生,或许她的内心现在真的如同的脸蛋般稚嫩吧。
刘媚像个孩子一般,从大巫师的口袋里将那狗尾巴草又拿了回来,用幼嫩的双手摩挲着。又念叨起来,“迷魂草,女子采集,以经血养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让心爱的男子服食,可令其神魂颠倒,永远离不开自己……”
大巫师叹了一口气,眼里蒙着一层晶莹的雾气,却只能叹口气。从腰间将旱烟袋抽出来,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抽了两口,却狠狠的嗽了起来,他伸出手捂着嘴,吴阳阳注意到他手心很快便一片殷红……
大巫师淡淡道,“我这肺,已经废了,这旱烟可真厉害。用你们城里的话就是肺癌。我大概是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若是真的回来看她的。就把她带走吧。”
吴阳阳又是一愣,大巫师这话,完全在他意料和计划之外,他确实是想来看看刘媚,却未想过要将这个曾经狠狠伤害过所有人的女人重新带回去。可是,大巫师的脸颊几乎憋成了紫色,看样子确实是没有多久的日子了……
吴阳阳又低头看了看刘媚幼白的双手,心里一痛,大巫师一死,她会脏成什么样子啊……
刘媚意识到吴阳阳的注视,也抬起眼睛看她,四目相对,刘媚眼底尽是清澈与蒙昧,似乎完全不认识吴阳阳了。
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眼角突然滚下一滴泪来……
番外三薛绍——寻武
这世间有没有永恒?
薛绍不知道。
但是从他目前的境遇来看,上天是眷顾他的。
他有出色的外表,世外高人的师父,一身不断返老还童的道术,还有……一个忠肝义胆的朋友。
他似乎活得没有烦恼,可是他毕竟还没有脱离肉体凡胎,怎么会真的没有烦恼呢?
每一次到了功力顶峰的时候便要脱胎换骨重回婴幼儿时代重新修炼,将前番所受苦楚继续一遍……
动辄便是几十年的山野隐居练功生活……
永远得不到的可人儿聂多情……
还有,还有那个该死的阿武!
把我当什么人了!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不不,连同甘都未曾有过。简直就是可恶!薛绍常常在心里这么想。此时此刻,他对月独酌,心底这个念头便越发的强烈,一杯烈酒下肚,他狠狠的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那骨瓷的精致雕工的杯子,便如同一朵被揉碎的鲜花一般,蔫啦吧唧的。
薛绍起身,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子。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地方……云南,大理,洱海。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轻的道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巅丢到人间历练,年轻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迷惑,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遇到可心的姑娘,却发现了世界上唯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自己。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品味出甜。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酒的甜的。恰恰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遇到了一个男子,白袍胜雪,不胜羸弱,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羡慕不来的神气……薛绍天生开朗,再加上师父的教导,更是不知忧郁哀愁为何物。
眼前的男子却满目的阴郁,薛绍这人自幼特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羡慕起眼前这人的忧郁来了。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难得的好酒,薛绍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却能闻到那沁人心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险些流下口水。只是眼前之人俊朗飘逸,薛绍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之中的邋遢形象,缓步走到他面前,“这酒……”
虽然想要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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