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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走。至于元清的质问,邵敏倒是能理解他的心情。古代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但是到了现代,孩子大了还跟父母在一起,那才真的不可理喻。所以邵敏认为,等孩子能独立生活了,离开他是很正常的。而元清却觉得这是一种背叛和抛弃。邵敏对上他的目光,心里不由就软了下来,“我自然是要跟着你的。若你愿意带上它,我便不把它丢掉了。”元清眨了眨眼 睛,背过身去一个人怄气。邵敏头大不已,只知道以后还有得要磨合。帖木儿家的獒王已到了年纪,这胎只生下四只崽子,哺乳了半个月,獒王先力竭死去。帖木儿自己留了一只幼崽,另外三只送了朋友。他手下有个叫博术的,去年随他去延州,不幸死在那里。博术有两个老婆,一个儿子。儿子名叫伯颜,不幸是庶出,又跛了脚,不能继承家业。按着希提风俗,他家里财产并女人一并归了他的弟弟。按说伯颜也该归他弟弟抚养。但在希提这种地方,男儿不能驰骋疆场,便跟女子无异。伯颜虽名义上有个叔父,实际上顿不接下顿,过得跟奴隶一般。叙伦记着博术的死,见着伯颜在外面游荡,便送了他只幼獒。邵敏抱回家的那只,便是伯颜的。第二日,元清被叙伦请了去喝酒。邵敏喂饱了小黑,才备好木笔和胶板,便听到敲门声。伯颜只有十二岁,却已经到了邵敏胸口,又瘦又高,竹竿似的见风倒。他身上袍子脏兮兮的,带了些闷臭的羊圈味道。手上黢黑皲裂,爪子一般。但邵敏首先注意到的,却是他嘴角的淤青。将他让进屋里,捧上一碗热羊奶,用希提语问道:“你脸上怎么了?”伯颜喝奶略有些急,答话却懒洋洋的,“我把大汗赏的东西送了你,博忽知道了,就揍了我一顿。”博忽便是他的叔叔。邵敏在希提住了两个多月,早知道伯颜的情况,却没想到他把自己的狗送人也会挨打——她当然不知道自己抱回来的是只獒王崽,更不清楚伯颜的东西按规矩是属于博忽的。但邵敏倒是想到,博忽既然打了他,想必也不会给他吃早饭,便去热了些奶羹,搅在冷粥里端上来,道:“先吃些东西吧。”伯颜明明已经开始流口水,却还是懒洋洋的摇头,道:“不用了,教我写字吧。”——他昨天把幼崽送给邵敏时,提了这个条件。邵敏说:“你不吃东西,怎么能好好学字?我是你的老师,你要听我的。”伯颜挑着细长的眼睛笑了笑,“若我不是个跛子,你一个女人也想给我当老师?”邵敏直接把木勺子捅到他嘴里,“我是个女人,也是你的老师。你既拜了个女人为师,就别再啰嗦。”伯颜撇了撇嘴,没有再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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