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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你,捧着一颗真心送给你,你却不屑一顾。
绯姗,你的心在哪里?你有心吗?
我以为,即使你不爱我,但对我也是喜欢的。我以为,即使你很无情,但对我,是有在乎的。
呵呵……这一切不过是我自以为是,自作多情罢了!
蓦地,单小淳原本黯淡苦涩的眸子划上一抹嗜血,嘴角邪戾地勾起,声音寒冰般地冷冽,“绯姗,我不会放过你的,永远不会。”每个字,都咬得十分重,好似要将这句话,深深地刻入骨髓。
从今以后,再也没有单纯可爱,爱她如命的单小淳,只有一个暴戾阴冷,恨她入骨的无心。
是的,那天,他加入了他外公的夜寂帮,若不是因为刚进入寂夜帮,需要他整日忙碌熟悉帮中之事,他今天就将她掳去了。
那是全亚洲势力最大的**帮派,在他很小时,外公告诉他,他要保护好自己的亲人,以及他未来深爱的女子,拳头就要硬,所以在他四岁那年,他便被外公送到一个秘密的岛屿,进行魔鬼训练。
直至十五岁,他才离开,那时的他,虽然有一身武力,但他单纯得像一张白纸。
很快地,他被送进流光学院,凭借着他天才脑袋,他渐渐地了解到这个世界。
一个月后,外公要他加入夜寂帮,外公说要训练他,要将他培养成夜寂帮的接班人。
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任外公怎么威逼利诱,他也不肯答应,他不想进入那个血腥世界,他只想做一个普通的平凡人。
更何况,他遇见了他此生想要永远守候的女子,那便是夜绯姗,他永远记得他们第一次相见的那天。
那是他入学的第一天,有几个流里流气的学生在打一条脏兮兮的小黑狗,它疼的嗷嗷直叫。
在他想要打跑那群学生之时,美艳绝伦的她出现了,她生冷地让他们放了小狗。
然后抱起那条脏兮兮的小狗,完全没有害怕弄脏自己漂亮的裙子,她缓缓走向医务室,她看着那么温柔的目光,让他久久难以忘怀,他魔怔一般地迷恋上她。
他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去关注她,用了半年的时间追求她,纵使她知道她谈恋爱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他还是执迷不悟地追求她,在她答应做他女朋友的那一刻,他几乎兴奋得想要把这个消息向全世界宣告。
他心心念念的女子,他期期艾艾的女子,那么无情地离弃她,嫉妒、不甘、怨恨……统统堆积在他的心里,他恨了。
夜绯姗没有再回教室,而是与宁甜儿出校,去了学院附近的一家音乐吧。里面有些不出名的歌手,他们通常翻唱明星的歌,当然也有人唱自己亲自写出来的歌,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歌声绝对是天籁之音,在此驻唱,只为寻找他们的“伯乐”。
所以,这个地方便成了夜绯姗她们两个休闲的地方。
这个音乐吧名为轻吧,或许是因为轻音乐这个词,寓意它是一个纯粹的音乐世界。
轻吧里面的服务十分周到,每个服务员的态度都极好,里面是一片浅蓝色的世界,给人轻松舒适的视觉感。
湛蓝色的沙发,美味的饮料,赏心悦目的歌手,以及悦耳动听的歌声,夜绯姗十分喜欢这里,好似她在尘世之中感到疲倦的灵魂在这里可以得到慰藉似的。
在轻吧大概呆了一个小时,夜绯姗心里的烦恼已经消失,接着她和宁甜儿离开了,在附近的饭店美美的吃了一顿饭后。
两个人悠闲地在热闹的服装街逛街时,突然冒出一个酷酷的男人,不由分说地将宁甜儿拽走了。
夜绯姗认识他,那是花絮小说网的著名编辑,负责宁甜儿的稿子,每一次她没灵感,交不出稿子,都会被他讥讽,而宁甜儿则会气呼呼,然后拼命地创造灵感,写出一部完美的小说,在他面前炫耀一番。
宁甜儿整天抱怨那个男人对她的冷硬态度,什么损人的话都倒在那个男人身,三天两头地抱怨他没人情味,活像六亲不认的包青天。
可是夜绯姗总觉得,她有点喜欢他,她喜欢他似乎更甚于以前那个人渣李明宇。
她每次这么戏谑取笑甜儿时,甜儿总是红着脸,死不承认,还大胆地扬言自己要是喜欢那个臭男人,就五雷轰顶!
一个人逛街没有意思,夜绯姗便回了自己家,那时已经是四点了。她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脑,打开了炫舞。
☆、第二十七章 沉沦
很抱歉,本章节因为堵车、修改等原因,暂时锁定本章节,敬请各位亲亲谅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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