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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是为了什么,他今晚所有的反常,所有的颠三倒四的话语,和所有紊乱的思维逻辑都有了答案
——他以为他永远也不会动心的妻子,在快死去的时候,终于占据了他的心。
……只是,太晚了……
第 22 章
二十二、只是一种习惯
扶他倒在床上,看着他紧皱的眉头,看着他下巴露出的暗青色的胡茬,实在与他平时的绅士形象大相径庭。我转身去了洗手间,点着一支烟,我最近抽烟的次数实在多了点。
这间别墅坐落于城市的边缘,是我在和妻子结婚之前背着父母买下的。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糊里糊涂的买下了它,没有进行大的装饰,简单的可以说得上“贫苦”,泛黄的白墙上没有任何装饰,顶棚上只有两根白炽灯管,除了最基础的生活设施之外,唯一的奢侈品是卫生间的镜子,一面大大的镜子,安置在洗手台上。
和妻子结婚之后,我很少来这里,只是偶尔回来,什么也不做,这里是我的一片“净土”。我的朋友——乔,是唯一一个被我带来这里的人。说不清为什么,也许,在他喝醉的那一瞬间,我那难得的同情心被激发出来了吧。总感觉这里,也许能给他带来一片宁静。
所谓“睹物思人”,指的是用一种物件来寄托相思,就像乔,他用BloodyMary来“纪念”那段对他来说是刻骨铭心的爱恋。他思念着Mary,只是有时候,这种“思念”未必的甜蜜的,它可能是一种爱意,一种想见不能见的想念,也可能是一种恨,一种恨不得将对方挫骨扬灰般的恨。很难说他究竟是不是想见她,也许,这种“思念”,已经变质,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谁能说他在酒吧里只喝BloodyMary不是一种潜意识里的习惯?
——无关爱恨。
只是在某些时候,某些人,某些事,才能触动他心底深处那一丝细小的弦,让他忆起BloodyMary和Mary之间的某种关联。
——这便是“睹物思人”。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习惯也是一样。有时候习惯会帮一个人的忙,这种叫做“本能”;有时候习惯会摧残一个人的意志,这种叫“弱点”。BloodyMary已经成为了乔的弱点,只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BloodyMary是他的一根刺,他把这根刺种在心里,带着它流连花丛,游戏人生,从未想过妻子的感受,等到他突然惊觉的时候,才发现这根刺种的如此之深,以至于拔除是那么痛苦。
“伤害和漠视妻子”也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和BloodyMary不同,后者是有意为之,前者却是无意间形成。只是“无意间”所犯下的错,往往更让人悔之不及,痛苦不堪。
其实,在漫长的10年相处中,妻子已经成为了他的一部分,不可缺少的部分,就像,空气。你从不在意,但是如果没有,就会窒息。
我将头埋在水里,体会那种窒息的感觉,胸口闷得喘不过气来,隐隐发疼。那一瞬间,心中空荡荡,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恐惧,要将我吞噬。
想见鱼头,想将他狠狠压在身下,撕咬,贯穿,律动……只有那一瞬间的充实,那一瞬间的空白,能让我忘记恐惧。
……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第 23 章
二十三、一切偶然都是必然
朋友的事情多少给了我一点刺激,以至于我又一次一个月不曾找过鱼头。
然而有时候,不是你自己想怎样就怎样,而是命运驱使着你,就像是奴隶与奴隶主,奴隶不想跑了,可是奴隶主在后面拿着鞭子。
遇见李子灵只是一个偶然。那天,她出现在鱼头家楼下,而我正好经过,注意,真的只是经过。
那女孩个子不高,短发,算不得特别漂亮,不过还可以,书卷气挺浓的,眼睛应该挺大的,但是却眯着眼睛看人。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没带眼镜,300度的眼镜,在路上不小心碎掉了。而她之所以眼镜挺“大”的,是因为那是后做的双眼皮,一年前才刚刚做好,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是假的。
这姑娘给我的感觉一直挺矛盾的,你说她保守吧,她赶潮流做了双“假眼皮”,你说她潮流吧,她不化妆,不打扮,没有“发型”,经常是运动鞋加白衬衫牛仔裤,没有任何装饰。
这姑娘的性格也矛盾,咋一看特酷,冷漠的眼睛轻轻的一扫,都不正眼看人,让禁不住打寒颤。再一看,喝,笑的那叫甜,一声“许大哥”让人暖到骨子里。我不禁多看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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