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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觉得我尽管做下恶事,但还是有原则在的。比如挑的这些养魂人,你觉得他们或许是坏人或者心中存有恶念,最不济也该是上辈子与我有仇是不是?”
沈隽仔细想了想,倒还真是这样。
或许是因为楼锦书平时的形象太过正面,绝对与反派角色半点不相称的缘故吧?
“这就足够了……”他叹息一声,“沈隽,谢谢你这么看我。我其实没有那么好,我为了达到目的是会不择手段的,所以才会取走你的双魄。对不起,沈隽,如果不是因为我……”不是因为他的话,她大概会和上辈子一样潇洒放恣,快意一生吧。
他所做的一切,就好比跳梁小丑,平白给她添了许多烦恼,最终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不过,活了两辈子,他也够了。
楼锦书闭上了眼睛,最后一点心有不甘也放下的话,回想起的居然全都是缱绻情意。
他的唇角缓缓流下的血迹是浓黑的颜色,一滴一滴地坠下来,落在他雪白的衣襟上。
最终,他仍然不想让她杀他。
任何人都可以杀他,然而,楼锦书最不愿意让沈隽冰冷的剑刺穿自己的身体,又或者只是一道剑气,给他的心脏带去的凉意却会让他不可承受。
他愿意抱着幻想觉得沈隽舍不得杀他,不会杀他,可是,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她。
楼锦书不想让自己落到那么悲惨的境地,就当是自己最后的懦弱,也让他直到最后一刻还能活在上辈子她对他温情脉脉情意绵绵的回忆中。
他最后悔的事,大概就是亲手将这辈子的沈隽变成这样让他绝望的冰冷无情的她。
楼锦书不知道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说什么“死在最爱的人手上也是一种幸福”,他觉得这绝对是胡说八道,他死在谁的手上都可以,死在最爱的人手上,绝对是他连想都不愿意想的噩梦。
但凡还有一点情意,深爱的人为什么会舍得杀掉自己?
沈隽安静地站着,她既没有上前阻止楼锦书的自杀,也没有上去救他,当然,也没有补上一剑的必要了。
他自杀得非常决绝,没有给自己留半点余地。
她站在原地,轻轻地叹了口气,“没关系,其实我没有怪你。”
这是回答楼锦书最后的那声“对不起”。
沈隽觉得,现在的她更好,不管原本她该是什么模样。
她喜欢现在的自己。
第114章
当然; 沈隽说的不怪他纯粹是说取走她两魄的事儿,楼锦书对其他人做的事; 可是突破她的底线了; 这也是她对楼锦书动杀心的原因。
他真的死了,她却又觉得有些难过。
或许也不是像楼锦书想的那样不在乎吧,当然; 或许是因为那两魄回来了的缘故,再加上,他是真的从不掩饰对她的爱意。所以,她能够对他动杀心,可他真的死了; 她又觉得心中略略酸涩。
楼锦书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从怀中取出两颗鲜红色的珠子; 轻轻往前推了推。
不用他再说什么; 沈隽知道,这大概就是他能够修炼的灵物。
说是珠子,其实是两个晶莹剔透的不规则石头,仔细看去; 就像是撕扯成两瓣的心脏。
她走过去,将它们捡了起来; 明明是石头; 却稍稍有些烫手的感觉。
这是楼家传下来的法器,它的名字就叫“不甘”,鲜红似血、滚烫如心。在这世上的法器中; 称得上是上上品,尽管沈隽手中有更好更有灵性的灵器,但不甘是世代相传的,不仅吞噬过许多人修炼出的灵魂之力,更有楼家十几代天才临死自愿付出的修为,所以,它可以说是不输灵器的法器。
如果不是这么强,楼锦书也不可能在沈隽面前还能隐瞒自己是个修炼者这件事。
借助“不甘”的力量,他才能做到这一点。
楼锦书最后那个眼神,沈隽也看懂了,他不希望沈隽将这东西还给楼家,他希望自他之后,不再有楼家人持有它。它诱惑的可不仅仅是那些心有不甘的养魂人,炼魂人又何尝不是受它诱惑,一步步走向堕落呢?
要强大,就必须要害死那些养魂人,这可绝不是什么正道的修炼法门。
说来元蜃门和楼家最初本就是源出同门,后来分裂成两家,楼家持有血红不甘,元蜃门奉养蜃虫,但双方都擅长灵魂法门,楼家能够辨魂养魂炼魂,元蜃门的血阵同样是抽魂炼魂,本就是同一脉的本事。
来的时候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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