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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战力,倒比当初的秃鹫联队强点,队伍构成合理,战术也用上了。”汤森再点点头:“我们只有这么点人,怕不怕?”
“不怕!”猴子的回答斩钉截铁。
“为什么?”汤森问属下。
“因为我们有长官在!”猴子把胸膛一挺:“无论什么事,长官都是最好的!”
“你都这么说了,如果我不打赢不打漂亮,岂不是不给你面子?”汤森微微一笑,他那自信的目光在手下们的脸上掠过:“三百人的装备,两百匹驮马,好肥的肉啊!”
周围勇士们仅有的一点畏缩,就在强者的轻描淡写中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口水。
是啊!三百人的装备,两百匹驮马的货,这块肉真是肥的流油啊!
“让前面的人磨磨他们,人家摆出这么大的架势,一丁点困难吓不倒的。”汤森随手拿起自己的头盔,转身之后,神色已经变得冷峻:“命令所有军官赶到指挥部,参加战前会议!”
光辉历一四三九年(新历五二八年)四月六日上午,隆达山脉主峰左侧。
此时,走私小道上正进行着一支浩浩荡荡的武装驼队。小道在雪峰中盘旋往复,说不尽的蜿蜒艰辛,蠕动的人影前后相连,仿若一道划破白纸的墨痕,那么的坚定,那么的昂扬。
太阳在漫无边际的云层中奋力挣扎,想多给跋涉中的旅人带去一点温暖,但强风裹带着雪花飞旋,酷寒如针,依旧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在有经验的人眼中,这是一支不符合常理的队伍,至少在人员与驮马的配比上很不均衡。而且队列中形形色色什么打扮的人都有,浑身金光闪闪的首领神情倨傲,穿皮袍的管事们也是一脸不好惹的表情,就连牵马的马夫都携带着武器杀气腾腾。
还有骑着健壮战马的骑士,身穿皮甲的高级佣兵,跑前跑后行动敏捷的刺客……如果他们是为走私,这种规模显然超出了需要;如果他们是为了作战,这种姿态显得过于懒散。所以无论怎么看,他们都不像是做走私生意的,做无本生意倒是很合适。
整个驼队分成前后两部分,拉出了将近十里的距离。这些人不太会走山路,也不太收敛自己的脾气,一路上都有打骂下属或讥讽同伴的事情发生。即便身边有人坠山,他们也只会发出幸灾乐祸的嘲笑,并打赌下一个该谁倒霉。
奇怪的是,这一路上的坠山事故很频繁,越是靠近雪峰就越多。到了现在,几乎每前进几十米就会出事。那些隐藏在冰雪下的空洞残缺无迹可寻,身边又没有借力的地方,不管怎么小心都没用。四条腿的驮马还好些,人一旦打滑失足会直接坠下深涧,慌乱之中说不定还会多拖一个下去,大家“噼里啪啦”地翻滚出同伴的视野,最后被白茫茫的寂静吞噬。
因为坠山的人实在有点多,其中甚至包括两名骑士,驼队的首领叫来向导询问。向导的解释也说得过去,蓝蕊花商会的走私驼队就是如此,经常有人坠山或被野兽袭击,今天大概是天气太恶劣的缘故,但野兽的袭扰很轻微啊!
“大人,按照我们的记忆,这边下去就有一个雪谷,中间很大一块平的,能避风,可以养足了精神再出发,那样的话事故就会少很多。”向导点头哈腰地说:“后面的山峰都比这个矮,很安全的,请放心,我们明天就能到达仓库镇了。”
“很好,果然是经年累月藏在施华洛西娅家的老手,知根知底啊!”首领灌了一口烈酒,扬声向手下喊:“听到了吗?兔崽子们,明天就到仓库镇了!灭了它之后我做主,每人发一个娘们暖床!每打下一个部落,里面的女人任你们选!”
“谢谢大人!”除了个别骑士保持着矜持没吭声之外,佣兵和马夫们都很振奋。手下们的气势令首领很满意,他提起马鞭指着前方:“那边有地方休息,打起精神快走!”
十几分钟之后,首领所在的后队已经接近了雪谷,这里的空间的确很大,也真向导所说是个避风的好地方。空地上有以前走私驼队留下的痕迹,甚至连柴火都不缺。这种好地方前队的人自然会利用,于是他们借口前面有个大雪堆,全停留下来,烧火取暖忙得不亦乐乎。
首领虽然不高兴,但也不能把前队的人赶进恶劣气候中,他干脆命令全队休息。几个刺客上了侧面的雪坡,张望了一会之后,他们就受不了寒风下来了。与此同时,后队的人源源不断的开进雪谷,马夫们把驮马安置好,跟佣兵一起围拢在火堆边,边喝酒边谈论部落女人。
性子野不野啊!都有什么好处啊!玩过之后还能卖个什么价钱……这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