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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人回来就是一顿大骂,久而久之这规矩也就立下了。
小孩见爹回来了,上前替父亲扛一件工具回家,然后伺侯大人洗过手脸,给大人端上饭菜后才该自己吃。
这三千年前的帝都北蒙还有个规矩,那就是各家各户饭时都要端起碗到街上去吃。那井台边、胡同口、大户人家的街门前很自然地就成了饭市。一天三顿,早上八点半左右,中午十二点半左右,晚上天抹黑,人们就端着碗从家里出来,往人多的地方一蹲,菜碗往地上一放就开了饭。这时候就有几个孩子从家里奔出来,端着木碗走到人们面前,吃着自己的看着别人碗里的。 有教养的人家就喊住自己的孩子,不准他们到别人家的饭摊前去。没教养的让儿孙到处乱跑,在人家的饭摊前转来转去,看到人家吃点好的,小眼就盯上了,嘴里哈拉子就流出来了,让人家面对这蒙懂初开的小人也不好意思再吃下去,就省下一两口给小孩子。可自家的粮也不多,给人家一口自己就得少吃一口,久而久之别人家的小孩来了就装作没有看见,或三下五除二把干的吃到肚子,剩几口稀饭也飞快地喝下。尽管这样,人们还是要把碗端到饭市上吃,就是食物粗陋也要显示一下自己这一家人的灶中还冒着烟。
这饭市是展览生活的市场,谁家里吃什么饭都一目了然。你只要在这里过上三五天,谁家穷谁家富,谁家乐施好善,谁象抠塞“老鳖一”就可窥见一斑。但不论人们怎么样生活,最忌讳的还是饭时来了个要饭的。这要饭的不管是男是女,只要一进饭市,那脏污的身子,那发黑的手指就马上叫人不快。再加上人们过的都不富裕,舍一口让一口也不情愿。况且,家里还有家规,每顿饭就做了那么多,你给要饭吃了你就得少吃些,不然家里人就得少吃些。所以,人们忌讳要饭的是普遍现象。
在这巧匠村当中有个吃水井,井边就是饭市。一到吃饭的时间,人们就围着井台而坐。于是石台上,石台下,石台前,石台后都是蹲着的,坐着的,还有站着吃饭的人。这天早上正当饭市上吃饭的人快上齐时,从一户人家家中出来一个人,这人叫齐光春,是当地的保队长;他穿着黑色的夹袄,里面穿着对门盘扣紫花布布衫,系着一条大带子。下穿黑夹裤,用黑绑腿带绑着腿。脚穿一双双鼻梁千层底布鞋,里边穿着白粗布袜。就这穿戴来说,就与本村村民很大不同,因为下地的人一般不扎黑腰带,大腰裤也只是一掖一卷。同时穿袜子也很少,都是赤脚穿双布鞋。然而,这齐光春与别人更为不同的是那个木篮头,就是三十年后戏剧中《沙家浜》上刁小三的那个头型,周围剃光了,上面一圈,象是小孩用的木碗,当地人叫小木篮头。这种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很流行,凡是留有这种头型的人都是不干活的光儿(地痞流氓),人们见了是不敢惹的,见了点个头躲着走。
这齐光春既敢穿这时髦服装,那就是有几分“活事”。你看他今天这派头,左手端着个二海碗,五指与手掌中还夹着块酸黄瓜,右手拿着一个白面锅盔,拇指与食指间捏着双筷子。他把白面锅盔往嘴里一送,嚼得巴达巴达作响,然后啃一口酸黄瓜,用筷子在碗里扒拉两下,稀溜溜喝下去几口,然后再把白面锅盔举起来咬一小口,再巴达巴达的嚼着。他之所以 不大口吃锅盔,是怕吃的快了别人看不到自己吃的锅盔是白面做的。
时间过了八月初一,一般的农户是不再吃白面了,吃白面的都是富裕地主家或有红白喜事的人家。齐光春敢这样吃,说明他在村里的头是有能耐的。可正在这时,一个头戴破草帽,身穿开花紫花夹袄、夹裤,下穿露脚指头鞋的二十来岁的汉子,肩上背个褡裢走来。这人手里拿着一个少一角的破碗,左手还拄一根打狗棍,不用问,一看就知道是个要饭的。
别人要饭,都是见一个就伸伸碗,叫声:“老大爷老大娘寻寻好,可怜可怜我这苦命的人”。人们给一口就吃一口,不给就继续往前走,直到混饱肚儿。可这要饭的从村头走来,见人也不讨要,径直穿过吃饭的人群向齐光春走来。到了齐光春面前伸手把他咬了几口的白锅盔夺去,挥手就摔到地上。
齐光春见人夺自己的饭碗,火了,骂道:“什么东西,敢抢老子的吃食!”
来人一双大眼瞪了起来,盯着齐光春:“嗯,你说什么?”
齐光春一看这双眼睛,呆了,嘴嚅动几下:“啊,你是吉大容”说过把筷子往左手一送,伸手就往腰上摸。
可吉大容没容他掏出枪来,伸手从褡裢里掏出枪来就朝齐光春开了枪,一连数抢打得齐光春把碗撂了多远,身上穿了几个血窟窿,身子一挺就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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