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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寄冷眼旁观,见陶澍、曹振镛等人依旧保持沉默作壁上观。
刘寄挥手说道:“大家各就各位,都不忙争辩,听朕说几句。 ”
众人连忙安静下来,各自归了座位。 刘寄也走到了龙椅上坐了下来。 他冷眼扫视了群臣一眼,众人皆低着头一言不发。
刘寄这才说道:“各位爱卿说的都有理,也都是为了国家社稷。 今天朕召集大家前来,就组建警察部和法院以及改组都察院一事和大家议一议。 ”
刘寄一表了态,议论的形势立刻开始改观了。 曹振镛、穆彰阿之流马上站了出来发表自己的言论,他们纷纷赞同国家改制。 而陶澍也开始垂询警察局和法院到底是什么样一个机构。
少不得,刘寄让林则徐将这个机构讲解了一翻。 众臣这才得知,要将各地地巡捕营和捕头皂役等审案机构撤销,新成立警察局专门负责整顿治安,审查案件。 为了方便管理又在各省一级建立警察厅管理下属各地警察局,在朝廷建立警察部管理下属警察厅与警察局,警察部不归六部管辖,而是直属于皇上管辖。 同时在京城组建最高法院,在各省组建高等法院,在各地建立中等法院。 今后所有案件的审判都由法院裁决。 这样各地的知县、知府、知州、道台都不参与审案了,他们的职能只定位于司政。 另外都察院在各省,各地都重新建立独立的下属机构,都察院的官员不准其他官员兼任。
大家明了改革的目的后,殿中诸官都沉默了下来。 这一个改革,所触动的利益和关系太多,各人都在心里盘算起来。
第一章风起云涌一百三十九司法体系2
第一章风起云涌一百三十九司法体系2
刑部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 这次革新首先便触动了刑部的利益。 原本刑部的职能便是警察和法院的结合体。 这样一来刑部便没有了继续存在的理由。
对此刑部尚书汤金钊极力争辩,力陈警察和法院不合中国国情。 又驳问宗室、觉罗氏犯罪该当如何?是否就不通过宗人府直接由警察查案法院审查。 接着又提出了内外蒙古、热河都统等处边民犯罪,还通不通过理藩院审办?最后又提出死刑案件的审决是否也是法院自个判决了断,“秋审”是否还会同六部九卿会审。 那么相关的法律条文不健全的情况下又该如何?
这一系列的问题,御史魏源一一给出了答案。 他昂然站立在殿中慷慨言道:“人立于悬崖,惶惶不可终日,恐落于万丈深渊。 此时有好事者离崖两三尺牵一软绳,人稍安,徘徊于绳内。 某一日,人有失足,滚落崖边,惊险万分,生死悬于一线。 人恍然,于崖边建一铁栏,至此,人于崖上,方安然无恙。 ”
“下官所说软绳便好比道德的力量,而铁栏便是法律的力量。 一个国家必须重视他的法律,不然人人便好像生活在悬崖之上,惶惶不安。 既然重视法律,便必须将法律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力量,便要做到“王子犯法当与庶民同罪”。 司法一系必须高于其它各部,只受命于皇上。 司寇大人所说宗人犯法的问题。 下官以为可在法院内设立宗人法廷专审宗室中人,至于边民犯罪,本来满蒙汉和其他各族皆是一家,自然该一视同仁。 关于死刑案件地终审查,下官以为必须由最高法院拟稿由皇上亲自定夺。 ”
汤金钊的最后一个问题关系到立法机构的问题,当时的立法机构其实就是皇帝和他的一帮大臣。 刘寄对立法机构的建立很是矛盾,思量再三他决定还是缓步慢跑。 再过几年才开始立法机构的建设。
这场朝议十分地热烈,一直进行到戌时末方才结束。
第二天。 朝议继续进行。 讨论的焦点逐渐转变到具体地执行上,关于新机构的人事任命和基层建设成为了议论的焦点。 当天的早膳和晚膳都是在殿内就餐。 一直到深夜才议出了一个结果。
刑部和大理寺的撤销已经成为了定局,经过激辩后新建立的警察部被改为了法部,法院改为了大理院。 同时为了减少革新的阻力平衡各方地势力。 刘寄将撤销的刑部尚书汤金钊改任为法部尚书,九门提督程廷华兼任法部侍郎,各地新建立的法部下属机构,省一级仍然称呼为警察厅。 府、州一级仍称呼为警察局,各地巡捕营都划归到警察部门。 新成立的大理院院卿由魏源担任,各地新建立的大理院下属机构,省一级机构仍称呼为高等法院,府、州一级仍称呼为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