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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故意的……”
“我今天赶著画图,又忙著去买菜,我不大舒服。”她叹口气说。
即使有天大的事情,程思瀚还是不愿看她如此脆弱无助,于是他伸手轻抚著她的发,一下又一下的,两人间的争吵彷佛也跟著平息下来。
但这和平并未持续太久,当程思瀚想抽张面纸擦汗时,却无意间看到化妆台上有个长方形的盒子,那让他眯起了眼睛,打开一看,果然就跟他猜想的一样!
“你还留著这支钢笔?你竟然还留著!”他把笔丢在地上,还用脚不断踩著。
“你做什么?你怎么可以这样?”雨诗坐起身,来不及阻止,只觉得她的心彷佛也跟著被丢在地上、被狠狠踩著。
他不让她去捡,硬拉开她的双手,“这种东西,我可以买一千支、一万支给你!”
“我不要你买给我,我就只要这一支!”那是她初恋的回忆,她少女时代最珍惜的东西呀!
程思瀚听了更火,弯腰抓起钢笔,打开窗户往外一丢,钢笔飞得得好远好远,不知滚到哪个角落或水沟里了。
“这样看你怎么办?”他得意的大笑著,却带著些许的苍凉。
“我要去捡回来!”她转身要跑出门,却又被他给拉回来。
“休想!你对他就这么死心塌地,事情都已经过了多少年,你还留著他的东西做什么?你简直蠢到了极点!”但他自己更蠢,他竟然从小就喜欢这个蠢女人!
“不关你的事,我只是默默地喜欢他,我又没有破坏他们的家庭,我不要你管!”雨诗眼眶一红,再也忍不住委屈的泪水。为什么她不能怀念著他?为什么她不能抱著回忆生活?她连偷偷作梦的权利都没有吗?
看她潸然落泪,他将她抱入怀中,语气仍是很坚持,“不准哭!不准你为那支钢笔哭,我要你忘了我哥,我要你忘得彻彻底底!”
“我就是忘不了他,你怎么样都不能让我忘了他……因为你比不上他,一点都比不上!”她也不知这是真心或赌气的话,只因她脑中混乱得要命。
他深吸一口气,“你再说一次看看。”
“我讨厌你!”她的小手捶在他胸前,“从小我就讨厌你,我不要你的一千支、一万支钢笔,我只要你哥哥的那支钢笔……”
他冷冷一笑,“好,原来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一文不值,很好!”
“你走开,你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我恨透你了!”
他说走就走,重重关上大门,没过多久就传来引擎发动的声音,然后车子开出了巷口,卷入了人车潮流之中。
雨诗告诉自己,这是对的,这是好的,他们本来就不适合,这么一吵就更不需复和,以后各人走各人的路,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她慢慢蹲了下来,坐在墙角,抱著双膝,眼泪一滴滴、一串串流下,默默哀悼她初次的暗恋,以及逝去的青春。
三天了,那家伙消失三天了。
照理来说,雨诗应该觉得耳根清净、轻松惬意才对,因此她天天守在家里,对著画纸专心工作。
但她似乎产生了幻听的症状,不时听到电话、手机和门铃的声音。
每次电话响起,她总会没来由地心跳加快,等发现那是编辑、是妈妈、是朋友打来的,那加快的心跳又突然缓慢了下来。
每次门铃响起,她也会急忙整理一下仪容,然后深吸口气打开门,却是邮差来送挂号信,是第四台的收费员,是推销羊奶的人,让她紧张的心情顿时冷却下来。
难道她在期待著什么吗?不!她对自己摇头,她才不会等他呢!
只不过是热闹的生活转眼平淡下来,所以稍微有些不适应罢了,以往她还不是一个人过日子,现在她当然找得回原来的自己。
一个人起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洗澡、一个人睡觉,没有人会跟她挤、跟她闹、跟她吵,多么悠游自在……
只要她少发呆一点,少出神一些,随著时间过去,她一定会好起来的。
午后,刚刚下了一场轰隆隆的雷阵雨,转眼间大地又化为平静,彷佛那一场惊天动地的风雨不曾来过。雨诗坐在摇椅上,望著院子里的花草,还有那澄净的天空,不知自己的心究竟飘到了哪儿去?
“铃铃!”电话声突然响起,她被吓得几乎跳起来,转身看著那具没有生命的机器,却让她心头颤抖不已。
“喂!请问找哪位?”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如常。
“我找你。”程思瀚的声音冷冷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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