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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和卢森堡)并无组织民族国家的经验。可是这地区封建领主的控制不紧凑,市的自治权力较其他地域为强。很多市镇由封建领主承认的特权已有了长久的历史。也有很多地方,一个村民只要在城市里居留40天即可以摆脱隶农(villien)的身份而获得市民(burgher)的地位。乡村的织工和负贩商人涌入城市的时候,各城市里的司法机构已经经过调整,有对付因此产生各种的问题的能力,以后不必走上阶级斗争的道路。同时,封建领主在市内所有者不过地租,地上房屋尚为市民所有货币日趋普遍之际,地租无法增殖,是以领主之控制及其影响只有愈为降低。在这些城市之中,尤以阿姆斯特丹一向被鼓励与其他汉撒同盟(Hanseatic League)的城市竞争(汉撒同盟一般以德境波罗的海沿岸的自由市组成,但阿姆斯特丹也是成员),而活跃于国际市场。
促使荷兰民国独立近因为西班牙之宗教狱。查理五世1550年颁布的诏令称凡是任何人将若干新教邪说印刷、抄写、保藏或传布,未经特准阅读、讲授或讨论圣经者一律处死。如果表示忏悔,则男子斩首,女子活埋。至死不悟,则以火烧死。任何教会的法宫都有执行上述刑罚的权力,告官者可分得犯人十分之一财产。又准备成立新主教区以便将各地人民笼于更严格之管制。查理尚不能犒诏令全部执行,嗣位的菲力二世变本加厉执行,一时引起低地国家叛变。他又在这地区抽收货物零售税10%以支持其军事行动,更引起当地民众抱怨,于是宗教自由、地方自治和经济上之龃龉各种问题纠成一团。
低地国对西班牙的抵抗成为一段绵长的历史事迹。首先即有菲力所派亚尔巴公爵(Alva)的来临,事在1567年。他所执行的“血腥法庭”所判18000件刑案是当中发展之一部。英国对叛徒的援助引起西班牙舰队全部出动征英,世称“无敌舰队”(Spanish Armada),不意为海风漂没。荷兰之宣告独立事在1581年。只是不到1609年的停战协定,新民国无从觉得她的安全已有相当保障。还要待到三十年战争结束,各国在威士特法里亚(Westphalia)签订和约,荷兰民国之成立才获普遍承认,事在1648年,去首先之军事冲突已81年。
各种演变互为因果一再触发,不免产生不少当初无从料及的后果。低地国家南部为首先发难抵抗西班牙的地方,事后却仍在哈布斯堡统治之下。独立者为北部。喀尔文教派初由弗兰德斯(Flanders)传入,日后成了荷兰人的宗教;而今日之比利时和卢森堡继续信夭主教。另外一段意外的发展则是联合省(荷兰民国最初的称呼)得到大量资本和技工的注入,以后她的纺织业有飞速的发展,夺走南方的优势。
哈布斯堡的钳制既已推翻,罗马教廷的垄断也已解除。喀尔文派的改革教会(Reformed Church)并没有立即带来宗教上的和平。在解释“命定论”(Predestination)的时候,又构成所谓“抗议派”及“反抗议派”的冲突,可是两派都无力号召充足的社会力量发动内战。另外一段发展是,在抵抗西班牙的战争中,各地贵族站在人民这边,战后他们的产业大部丧失,虽然保有贵族头衔,实际上已成了市民阶级的雇员。在这情形之下,新国家除了一意在资本主义的道路上走之外,没有其他的逻辑足为建国的凭借了。所以这国家出生于北海之滨,从此专心注意贸易和海上的权威,认为这是立国的宗旨。它的民法经过一段提倡,特别注重私人财产权,与水上及国际间的施用。莱顿(Leyden)及尤特里特(Utrecht)两处大学也供给了智囊,解决了当中思想上和技术上的问题。在今后一个多世纪内,阿姆斯特丹成为西方最前进的海运中心、海上保险业中心、商品的交易所和货币市场。亚当·斯密曾在《原富》以整节篇幅介绍阿姆斯特丹银行的业务。这银行是当日推进资本主义最有效的工具。
只是这民国的内地乡村中各部分仍是出产奶油和乳酪的地区。各地根据过去之特许状组成,内中的习惯法互不相同,于是只能以联邦制维持。有了这两级政府的伸缩性,很多不合时宜的法律无须明文废止,以后就在用进废退的条件里被淘汰。同时新的管制方式也可因试验而生。所谓“联合省”不仅是由有独立主权的7个省组成,而且每—省内有些市镇尚保存若干独立性格。又如荷兰印度公司是由好几家公司合并而成,以后每一公司之后身自成一“厅”,保持着各别的董事会、船只和航行的日期。荷兰的海军由5个不同的海上公署联合构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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